□扶青
在购买产品或服务时,消费者一般心中默认的规则是:老客户相对便宜、VIP用户相对价格低,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在打车、购票、订房、订餐等各种常见的网络平台消费服务中,人们普遍发现存在一种“老客户比新客户贵”的现象。日前,在文旅部出台的一项规定中,第一次明确提出禁止“大数据杀熟”。
文旅部出台的这项规定为《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对虚假预订、不合理低价游、价格歧视(大数据杀熟)、信用监管等问题都作出了具体规定。违反该条规定的,一般情节可处以5万元到2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最高可罚款50万元。
民心所向,法律当有所为,这项新规来得正当其时!长久以来,面对公众“杀熟欺生”的质疑,一些网络平台习惯了以各种理由搪塞敷衍。新规以“价格歧视”的形式将其囊括进来,是对这类言论的正面回应。特别是明确规定罚款,使得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有了依据,足以对平台形成震慑,至少不能像以前那样有恃无恐。
当然,有法可依的背后,也要看到存在一系列困惑,其中最为典型的问题是,处罚“大数据杀熟”有可操作性吗?对此,有若干条路可以走。其一,实行“举证倒置”,让平台自证清白。其二,改进定价策略,让消费行为更加透明。比如网络平台对消费者展示出统一价格,但可以通过优惠券、红包策略等进行抵扣,使得消费者能够清楚明白地了解差异所在。其三,强化监管责任,相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及时介入,通过行动来证明,这绝非一纸空文,而是说到做到、绝不含糊。
进一步,还要反思大数据的收集和使用规范。现在,大数据已经被看作是一种核心资产和商业模式,被许多公司竞相采用。但“大数据杀熟”之类事情的发生,表明一些企业没有足够的自觉意识。技术不仅只有便利,更是一种责任,相关部门应该想想,怎样引导企业尊重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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