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卢翔)近日,江西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和省人社厅五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大力推进全省县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从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机制四个方面,明确了县级中等职业学校的发展方向,指出了加快县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的发展路径。
《指导意见》首次具体提出了县级中职学校建设主要目标,即常住人口在10万人以上的县(市、区)至少要建成1所符合标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达标中职学校;常住人口在50万人以上的县(市、区)要重点办好至少1所办学条件良好、办学水平较高、服务能力较强,具有骨干示范作用的中职学校;县级中职学校学位数与当地普通高中学位数配比原则上不低于4∶6,使之成为当地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指导意见》还要求,对于没有自有产权校园、没有基本办学用房和教学设施、没有稳定师资队伍的“三无”中职学校以及连续两年以上没有招生、办学行为处于中止状态的“僵尸学校”,依法依规采取“关、停、并、转”等措施进行整合,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提升中职学校办学水平和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指导意见》提出,要坚持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原则,积极稳妥扩大县级中职学校招生规模,使所有适合接受职业教育、有意愿向技术技能人才发展的初中毕业生都能进入中职学校学习。要严格规范招生秩序,杜绝有偿招生等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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