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邢生祥)记者日前从青海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1年以来,青海累计投入教育资助资金47.59亿元,资助贫困学生366.29万人(次),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已达到96.85%,提前实现国家2020年95%的规划目标,43个县(市、区、行委)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县验收。
青海高度关注特殊群体教育公平,把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纳入政府保障范围,完善资助体系,促进教育公平。截至2018年底,全省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70.89万名,小学、初中毕业升学率分别达到102.42%和98.29%,小学、初中毛入学率分别达到106.45%和111.79%。
据青海省教育厅副厅长陈启福介绍,青海先后实施一系列教育惠民和资助政策,有效保证学生接受教育的权利,维护教育公平。其中,对全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给予生均公用经费和取暖费补助,免除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按照每生每年1100~1900元的标准,对农牧区寄宿生和城市贫困家庭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15年教育资助政策惠及藏区6州所有学生和西宁、海东全部贫困家庭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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