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曝光的6起典型案例看,充当“保护伞”的党政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明知对方是涉黑组织或系其成员,有的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包庇犯罪分子逃避查禁打击、减免刑事处罚;有的不依法履行职责,对违法犯罪行为放任纵容;有的利用手中审批监管权力,帮助谋取不法经济利益,导致有关涉黑组织不断坐大成势、日益嚣张猖獗。更有甚者,有的公职人员直接下场参与涉黑犯罪,欺压群众,为非作恶。这些“保护伞”及涉黑腐败分子站在群众对立面、“护黑不护民”,利令智昏、为虎傅翼,是严重脱离群众、轻视群众、漠视群众疾苦,甚至祸害群众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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