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山西省襄汾县大邓乡赤邓村因一则公告受到关注。该公告显示,从10月1日起,该村不允许过满月、一周岁生日、六十岁生日、搬家宴请等,葬礼不准披麻戴孝、不准进行祭奠活动、不准送花圈纸扎等,一切从简,杜绝铺张浪费等不良行为。“凡有以上情况,全体村民不准前去参加,否则,道德银行的星级积分给予降级,贫困生、转学、上户等手续不予办理。”昨日,大邓乡人民政府人员表示,公告措辞有误,原意正面引导,倡导简化治丧。目前此公告已停止执行。(10月9日人民网)
葬礼披麻戴孝,是传统表达哀思的一种方式,也是流传千年的殡葬风俗,而一纸村规就予以禁止,肯定会引发公众的争议和质疑。笔者认为,这种任性的村规民约未免管得太宽。制定村规民约一定要考虑传统风俗习惯和民情民意,千万不能拍脑袋任性而为,否则就有可能闹出笑话。
这则公告显示,从10月1日起,该村不允许过满月、一周岁生日、六十岁生日、搬家宴请等,葬礼不准披麻戴孝、不准进行祭奠活动、不准送花圈纸扎等,杜绝铺张浪费。“凡有以上情况,全体村民不准前去参加,否则,道德银行的星级积分给予降级,贫困生、转学、上户等手续不予办理。”在引发争议后,当地政府表示,公告措辞有误,原意正面引导,倡导简化治丧。但这样敷衍式的解释,却很难让人信服。
诚然,移风易俗,杜绝铺张浪费,提倡文明殡葬,村规民约按照地方有关法规,葬礼禁止燃放鞭炮、焚烧纸钱无可厚非。但葬礼不准披麻戴孝、不准进行祭奠活动等规定,未免管理的手伸得太长。葬礼披麻戴孝的传统殡葬风俗,既不会污染环境,也不是什么铺张浪费,更不是封建迷信,山西临汾大邓乡赤邓村张贴公告禁止,不知意欲为何?法无禁止即可为,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中都没有禁止的行为,该村“两委”不仅公告禁止,还“连坐”约束,违反则贫困生、转学、上户等手续不予办理。这则荒唐的村规民约,显然于法无据,严重伤害了村民的情感。
村规民约是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为维护本村的社会秩序、社会公共道德、村风民俗、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制定的约束规范村民行为的一种规章制度。山西临汾大邓乡赤邓村出台这则村规民约,主要针对大操大办,减轻村民的负担,其初衷当然是好的。但“葬礼不准披麻戴孝”等规定,于情于理于法都是不合适的;而运用行政职能手段威胁村民履行这项村规,也是粗暴和不合法的。最终,这项任性的村规民约被及时叫停,也就在情理之中。
这则荒唐的村规民约,也折射出部分基层组织法治意识淡薄,还存在拍脑袋决策、“权大于法”等任性行为。这种现象应当引起政府部门高度重视,并采取措施进行必要的整治,从而进一步增强村“两委”等基层组织的法治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杜绝一些任性甚至违法的规定,让类似“葬礼不准披麻戴孝”的笑话不再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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