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近日批准的《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文明行为规范,针对“低头玩手机”过马路等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浏览手持电子设备或者嬉闹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10月7日《扬子晚报》)
低头玩手机过马路会分散人们的注意力,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不仅将自己置于危险境地,也干扰了其他机动车的行驶,给安全带来隐患。近年来,“过马路低头玩手机被撞飞”已经不是个例。然而,按照目前《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并未涉及行人“低头玩手机”过马路这一交通安全“毒瘤”。
浙江嘉兴在文明行为立法中明确禁止行人过马路时低头玩手机,并且可予以罚款,这并非小题大做,而是明确法律红线,对于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积极作用,显然值得肯定。何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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