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类互联网、金融机构纷纷推出众筹模式的“网络大病互助计划”,例如水滴互助、互助宝、同心互助、美团互助等。据了解,这类“互助计划”一般采用会员捐赠型的众筹模式,即一人得病众人分摊。这类“互助计划”因价格低廉、购买快捷,一经推出就受到网民热捧。但网络互助平台暗藏销售误导及信息泄露等风险。
网络互助是新生事物,按照保险法和目前的监管规定,对网络互助难以确定性质,也就难以确定监管主体,这让网络互助处于监管空白地带、监管盲区。而大量参与网络互助的人员权益,也就更加处于“高风险”之中,更易受到损害。
网络互助突破地域的限制,如果能够规范发展、健康发展,有助于加强人们的风险管理意识,也能起到健康保障教育的作用,能够降低参与者的生存风险,从而有利于民生福祉。所以,网络互助方式值得大力推广,但前提必须是规范发展。
对此,除了平台自律,更需要加强政府监管,首先就要健全监管体系,明确网络互助的属性,从而才能“对症下药”,增强监管的“靶向性”,将网络互助纳入强力监管之内。将网络互助引入规范发展的正轨,不能任由网络互助继续处于“三不管地带”,这样才能保护好广大消费者权益,也才能尽到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责,从而才能让网络互助平台能够把“好事办好”,而不至于把“好事办坏”。
湖南常德|戴先任|读者
新闻推荐
你的朋友圈被换脸视频刷屏了吗?昨天,一款换脸手机APP——Zao在各大应用商店上线,还不到一天的时间就在微博、朋友圈等各大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