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先任
“不允许学生带手机进校园,一经发现立即摔坏或抛入水桶;不允许学生穿奇装异服,发辫不得超过21厘米,一经发现,立即劝其剪短”。近日,山西范亭中学出台的“学生管理十不准”规定引发社会关注。对此,校方表示,这些措施学生认同,将会长期执行。(据8月28日中新网)
范亭中学的“最严校规”在这个入学季格外引人关注,实际上,是否准许学生带手机进校园早已是一个“老掉牙”的话题,而一些学校对学生带手机进校园,也采取过过激的处理方式,比如摔坏学生手机,甚至进行集中销毁。但在舆论的介入后,学校往往会及时改弦易辙,会让过激的处理方式变得更“温和”一些。此次事件中,范亭中学坚持自己的“最严校规”不变,很大原因就在于学校与签订了《落实学生行为规范十不准》的协议。
按照协议规定,“只要发现学生携带手机进学校,一概销毁,概不退还”。每份协议上均有学生、家长、班主任、年纪政教主任的签名。学校认为自己的出发点好,是为了学生好,况且学校的做法得到了家长的支持,双方签订有相关协议,这让学校变得更有底气。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很多未成年人被智能手机“俘获”,甚至沦为智能手机的“奴隶”。一些学生还将手机带到课堂,课间休息玩手机,甚至上课的时候也偷偷玩手机,这占用了孩子大量的学习时间,对学生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禁止学生带手机进校园,这样的规定很有必要,而在2018年8月,教育部、国家卫健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中就提出了“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的要求。所以禁止学生带手机进校园合乎相关规定。
但学校摔坏学生手机,虽然得到了家长的允许,这种做法却欠妥当。学生手机是学生的正当财物,销毁学生手机就侵犯了学生的财产权。而范亭中学规定“男女学生发型凡是超过规定长度的,由家长带领孩子剪短”。让家长带领孩子剪短,这也会增加家长的负担,比如家长如果不在当地,还可能需要千里迢迢赶来“带领孩子剪短”,这种做法也有对学生进行“示众式羞辱”之妆。家长虽然与学校签订了相关协议,但这样的协议也是一种格式合同,是一种“霸王条款”,面对掌握“教育大权”的校方,家长只能选择签订协议。
范亭中学的“最严校规”初衷甚好,但管理学生、教育学生不能一味“从严”,更不能打着教育的旗号、以爱之名进行粗暴管理与不法干预,学校在管理时,要避免伤害学生正当权利。比如在禁止学生带手机进校园问题上,可以采取暂时集中保管学生手机,到放假时再集中发还给学生的办法。
学校从严治校的初衷让人理解,但从严治校也要能够经得起法治标尺的衡量,“最严校规”也要经得起法治推敲,要以依法治校为前提。只有以学生为本、以法治为底线,多一些人性化管理,才能避免学校管理出现“过火”“走火”的现象,从而才能更利于学生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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