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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格 在质朴和古怪之间游荡

来源:新京报 2019-08-24 00:42   https://www.yybnet.net/

《辛格自选集》

作者:艾萨克·巴什维斯·辛格

译者:韩颖 杨向荣 等

版本:人民文学出版社

2019年5月 Maurice Sendak为辛格短篇《Zlateh the Goat》所作插图。 艾萨克·巴什维斯·辛格(1904-1991)美国犹太裔作家,1978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生于波兰,1935年移居美国。始终用意第绪语写作。长篇代表作有《卢布林的魔术师》等,广受赞誉的短篇小说有《傻瓜吉姆佩尔》《市场街的斯宾诺莎》等。 《卢布林的魔术师》

作者:艾萨克·巴什维斯·辛格

译者:任小红

版本:江苏文艺出版社

2012年11月

犹太裔美国作家艾萨克·巴什维斯·辛格(1904-1991)生于波兰小镇莱瓮钦,父亲和祖父都是当地犹太人社区的拉比。4岁时他随全家搬到华沙,14岁被送到神学院学习。要不是接受了欧洲文明教育的兄长伊斯雷尔·辛格把他引进世界文学的大门,他可能也就是作为一个虔诚又好学的哈西德派拉比终其一生,这样读者就没有机会读到他的这些精彩小说了。

我们所要感激的伊斯雷尔·辛格,辛格自己也很感激他,在《巴黎评论》的访谈中他提到其兄传给他的几条写作原则,其中一条是:事实不会变得陈旧,但议论会变得过时。当一个作家试图作出过多解释,进行心理剖析时,那他在写作伊始,就已经过时了。

辛格给出的写作的三种危险

在这本《辛格自选集》的作者序里,辛格又罗列了三种潜伏于小说家背后的危险:一是认为小说家必须是社会学家或者政治家,要适应社会的辩证法;二是对金钱和迅速成名的贪欲;三是矫揉造作的独创,即幻想凭借矫情的修辞、过分的文体创新,加之卖弄一些做作的象征,可以表达人类关系中最基本且不断改变的本质,或反映遗传和环境种种错综复杂的关系。

这三句话简化来说就是:小说家不必成为知识之王;小说家不可急功近利;小说家的表达切莫偏离质朴。第二和第三个危险只要一个人在写小说的道路上持久走下去总会克服它们,但是要对付第一个危险就比较困难,有时候,就是非常有天赋的小说家也会因探索无穷无尽的知识而放弃了写作,虚耗精力,创造力也因缺乏锻炼而枯竭。

好小说家并不需要太多知识,这最好能慢慢地成为共识。实际上,一个大字不识的文盲如果把他一次山间冒险的经历生动传神地讲述出来,就会是一篇好小说,前提是他的经历也生动有趣。一个小说家,如果他自己的生活是严肃紧张的,他总是对自己的内心和世界的命运保持足够的关切,他就能写出好故事。同时,如果他又懂一些叙事的技巧,那他的小说就不仅好看还有艺术性了,这些都和知识的多寡无关。只要读者很有知识就好了,读者越有知识越能意识到小说家没有写到纸上的东西。

另外,小说作为一种艺术体裁,它的基本目的是表现人类的生活和命运,而且命运始终是人类最关切的话题,不仅是阅读小说,就说日常闲聊,我们也总是对他人的命运表现出深深的关切,这是潜意识的也是最自然的。不管是现实还是超现实,有人就有人的命运,小说家需要观察和探究人的命运,因此他的个人经验要比外部知识有用得多。

真实的小说人物依赖小说家的共情化虚构

《辛格自选集》是辛格从自己以往出版的短篇小说集里挑选、重新集合之后得到的这么一本书。因为他自己都说没有什么理由选了这些而不选那些,所以我们也不必费心猜测他编选这些小说的目的了。我们只关心其中的故事和人物。

老实说,这本书有几篇我很不喜欢,只读一遍就够了。比如《来自克拉科夫的绅士》《克莱谢夫的毁灭》《已故提琴手》《教皇泽德鲁斯》等等,这些小说类似于民间故事,里面主角读着不像是具体的人而是某种过时的象征符号,比如一个待嫁少女,一位神学生,还有附鬼、精灵、撒旦、莉莉丝等,这样的小说描写的不是真实世界的人和事件,表现的主题要么是某种社会伦理,要么是讽刺人的恶习,所以无论情节有趣无趣,结果是否出人意料,它们都让人感觉天真无趣。

另有一些小说虽然趣味盎然,但是读一遍也不想再读。这是一些靠情节取胜的小说,人物塑造得不完全,无法给人留下强烈的印象。比如《康尼岛的一天》,这是一个有反转情节的故事。一个人连续走了几次好运,最后却被一次坏运气反戈一击,结果得不偿失。还有《泰贝利和魔鬼》,一个贫穷的男人假装魔鬼每晚去找同村一位被丈夫抛弃的女人。女人一开始只能任由他摆布后来又爱上了这个温柔的家伙。他们夜晚亲亲热热,白天独自生活,直到有一天其中一人死去,而另一人参加了死者的葬礼却不知死者何许人。

以情节取胜的小说,情节总是要有一点点精心构造的巧合,所以这样的小说能够用来测度作者的头脑和眼界,能够写出以情节取胜小说的小说家通常都很聪明,但是他不能止步于这点聪明。真正卓越的小说家不会卖弄机巧,他们的智慧行在暗处,要读者重读很多遍才能发现。一个小说家过于喜欢卖弄机巧是不明智的,而且说明他的文学眼界比较狭窄。真正关心人类命运的小说像现实本身一样质朴无华,也像现实一样总是让人意识到命运的必然性,小说所能做到的只是突出人性格中能够打动人心的力量而已。

要定义辛格的小说风格特别不易。上面已说了两种,接下来说第三种,这是一种我会不断重读的小说,它们对人物的性格和命运描写得很充分,读完之后人物仿佛仍在眼前,几乎等同于我曾经相识的故人。比如《克洛普施托克的引言》,虽然小说的情节也很漂亮,里面有一个特别戏剧化的场景,但是最打动人的并不是把剧情推向高潮的情节,而是其中人物以及他们的命运,这是可以掂量出来的。

它的故事是这样的:在波兰华沙的犹太知识分子圈里有一位年轻的唐璜,因一件小事结识了这个圈子里一位虔诚的老处女,他略施手段就把这位女子变成自己的猎物。虽然他并不爱她,仍和她保持地下关系直到她退休,就在要结束关系的那天,他们约会后去了男主的家里,然后他们虽都觉得疲惫不堪但还是亲亲热热地做了爱。半夜男主角醒来,蓦然发现身边的老情人已经死去,正当他胆战心惊、心急如焚时,他那疯疯癫癫、歇斯底里,经常无缘无故就妒火中烧的年轻女友因误了飞机突然回来了。眼看事情就要变成一团乱麻,结果却急转直下,那位女友什么也没说就帮男主角把死人抬到街角扔掉了,一切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到了这里,我们已经从小说中领略到一个很有黑色幽默的情节,和一位死者她令人感伤的命运。这本来已经足够成就一篇好小说了,但是辛格又为这个故事加了新的佐料,这是关于那个年轻女友的:“我不太相信尼娜能够保守秘密,歇斯底里总是和告发紧密相连。我担心一吵架她就会找警察,可她彻底变了,不再吃醋招我心烦,我们后来还真就没再提过那个晚上,那成了我们最大的秘密。”小说增加了这一段,就使故事其他角色的命运变得更加耐人寻味了。

这篇小说完全可以和莫泊桑的某些小说相媲美,包括里面的性话题,表面上很粗俗,但内涵却精美飘逸。莫泊桑的写作意愿里有一股特别的狠劲,他总是钻到人物的脑袋里去写活一个人,他的人物活灵活现。大部分小说家不具备的才能,就是知道怎么和角色完全同化。大部分的小说家都依赖于外部观察,仅凭一些零碎的印象就拼凑出一个人形,虽然真实但神韵全无。真正的人物必须依赖小说家的内在体验和共情化的虚构,如此才能达到小说艺术的真实。

与《克洛普施托克的引言》相匹配的小说是《姊妹记》。这是一篇一个荒唐的男人和一对亲姐妹之间让人瞠目结舌的故事。男人在战争结束之后的废墟里遇到她们,然后找了一个地方共同生活,组建了一个奇特的家庭,这一对姐妹都不正常,就像一对永远长不大的儿童。“从姐妹俩相遇时起,我就失去了自由。她们以对我的爱,彼此之间的爱,还有嫉妒奴役我。刚刚她们还因爱得刻骨铭心而亲吻喊叫,一分钟后就开始互相痛揍、撕扯头发、谩骂诅咒……”而且她们不时爆发那种歇斯底里的尖叫。无论做什么,都不过是几分钟的热度。这个家庭的场景虽然热闹,但是我们了解得越详尽就越觉得它不可思议难以长久,然后就会想看他们怎么终结,恰好,我们也发现男主角和我们关切同样的问题,这个同步不是偶然的,这其实是小说家的直觉,小说家总是能在写作的过程中把握到假想中读者的关切。

故事里的主角说:“我一直对多妻制感到好奇,难道可以一点也不嫉妒?你可以与他人分享你的爱人吗?从某种意义说,我们仨都在参与一项试验,都在等待结果,这种状态持续的时间越长,我们就越明白它无法维持。有些事总要发生,而且我们知道那是邪恶的、灾难性的。”那么结局到底是什么呢?

“我们预料到的灾难悄然而至,争吵逐渐平息,取而代之的是吞噬了我们仨的压抑。”事情从妹妹生病开始,她退出了晚间的嬉戏闲聊,姐姐也很快对新的三角关系兴趣索然。于是,他们不仅晚上无话可说,白天也沉浸在闷闷不乐的氛围之中。就在事情要陷入僵局的时候,男主角突然遇到一场狗血的事件。半夜他爬起来小便,在门道里遇到一个陌生的黑影,然后他们厮打起来,接着就挨了重重的一拳,黑影消失了,然后主角发现自己的性器官也没有了,被打进去了?怎么会这样?他自觉受了报应,连忙收拾行李从这里逃了出去。

这个故事里最古怪的情节不是三角爱情,也不是主角与幽灵的夜斗,而是在主角与幽灵搏杀的过程中,那两个女孩始终一声不吭,沉默不语。男主角确定她们是活着而且清醒的。但她们就是一声不吭。她们沉默不语到底是什么意思?无法解释。她们之前是装疯卖傻吗?还是魔鬼的出现让她们清醒了变聪明了头脑变正常了?不知道,怎么猜测都可以,好的小说更愿意让读者参与进来一起猜,让读者自己去体会人心的深度。

小说给人的真实感比从现实中感受到的更强

我最初被辛格吸引是因为读到他那篇最有名的《傻瓜吉姆佩尔》。这是辛格早期创作的,但很久以来我都把它当成辛格最成熟的小说。后来知道他是辛格早期的代表作,我很惊讶。在我眼里,这篇小说真是鹤立鸡群。其他的小说和它比全都不够格。它也是我珍视的有限几篇小说之一,它的叙事是那么老练,那么举重若轻,我都不能想象它是如何创造出来的。而且其中的人物读过就再也忘不掉。他(主角吉姆佩尔)是那么自信、那么老练、那么稳定,他活得那么问心无愧,很多方面都可以做我的楷模。

小说采用第一人称叙述,也许因为这是最能抵达人物内心深处的叙述方式,它使人物更加坦诚。“我是傻瓜吉姆佩尔,我不认为我是傻瓜,但是人们这么叫我。”这个开头也真是聪明,读者一下就被吸引住了,而且不由自主地关心主角的命运。这句话含义深远,一定要读完全篇才能正确理解他的意思。

傻瓜吉姆佩尔到底是不是傻瓜?他谁的话都信,人家说什么他就信什么,他不是没有一点常识,只不过他相信万事皆有可能。如果以前没发生过,他也要试试看到底会有什么结果。他是傻瓜吗?他不是傻瓜吗?这可真的难以判断,从他受骗的那些事里我们看出他是一个傻乎乎的人。但是在别的地方我们又发现他实在是一位智者,有些事情他早已看破,只是按自己的信仰保持沉默。我更倾向于把他看成一个智者,他什么都看得破,但他不说,他什么都能承受下来,包括世人的群嘲,这也是他内心最能触动人心的力量所在。如果一个人能够这么轻松尝尽这些屈辱,他的内心又是建立在多么稳固的基石之上呢?

吉姆佩尔因为太容易说话,所以小镇里的人合谋把全镇最粗俗、最放荡、最恬不知耻的女人嫁给了他,这当然是一个骗局,而这篇小说的故事主要讲傻瓜吉姆佩尔如何艰难地维持这个以欺骗为主的婚姻,怎么使这骗局最终不攻自破。当然了,婚姻只是他所有艰难生活中一个有代表性的事项,除了婚姻还有生意。

在这段婚姻之初吉姆佩尔就意识到自己受骗了,但是他说:“我又能失去什么呢?我且看看会怎么样。”结果新婚不到四个月,新娘子就生了一个孩子。对于生孩子,吉姆佩尔并不傻,他去质疑他妻子,但是他妻子一说话,他就选择相信她。所以这个事就这么轻易被糊弄过去了。不过,反过来看,吉姆佩尔特别像智者的一面就在这里:他不会在说不清道不明的事情上纠缠不休,总是能够重新开始。他的天真和务实的态度很是动人。在小说里有一段,我觉得特别值得指出来,这是一个非常好的例子用来解释何为小说家的大手笔。

那是在吉姆佩尔被允许回到妻子身边,他半夜回家发现学徒正躺在自己妻子身边,他眼前一黑,面包从身上掉了下来。他还未说什么,他妻子先说话了,然后立刻指使他去看看他们的小羊。他顺从地离开了,来到羊圈,他真的开始认真地检查小羊的身体,而小羊只是“咩”,最后吉姆佩尔得出判断:“大概是树皮吃多了。”就这么一句话使一场捉奸在床的狗血情节变得如此轻盈,如此优美,简直就是一首农事诗。

说实在的,我觉得在这之前,小说营造的戏剧化氛围很完美,一切通过傻瓜叙述出来的内容都有其两面性,既是非常明显的骗局,又有难以辩驳的事实,这种模棱两可的感觉非常有张力。但是在这之后,故事开始讲述吉姆佩尔的下半生,小说突然变得有点虚弱无力了,吉姆佩尔的妻子死了,死之前告诉他孩子全是别人的。然后吉姆佩尔就被震撼了,仿佛从一场愚人梦中醒来,再后来他又幡然醒悟,重新保持自己的轻信和虔诚,以忍耐的原则终老一生。这个转折和这个醒悟都比较僵硬,仿佛出自一个学者的脑袋,这个结尾虽然增加了一点点故事的内涵,但故事所营造的真实感和生动性完全蒸发了。

不过,这种不是通过结果或事件的因果链,而是通过人的信念或内心的想法来写人物命运的小说,它有效地把一个人的生活碎片通过人的意志统一起来。这确实了不起。

小说家通过这种小说带给人的真实感要比我们自己从现实中获得的真实感更强。因为他可以按照需要虚构角色的所思所想,然后倾注到作品的句子之中,让读者与角色灵犀相通。而在现实中,我们要理解他人就只能依靠自己的观察和体会,永远无法获得足够完善的信息。我们从真正伟大的艺术品中所领略到的真实感永远要比我们从现实中获得的真实感更强,这个原因并不难懂。

既尖刻又天真的辛格

在非虚构文学作品中,最容易比较一篇作品所营造的真实性,就说那种对人对事实理解的深度。如果作品中的人物特别坦诚,而且这个人物对自己又了解得特别深,那么非虚构小说家只需要让人物自己说话就可以了,小说不必怎么构造情节就可以创造出非常完美和谐深刻的作品。如果事实恰恰相反,那作品就只是一堆光怪陆离的印象碎片,任你结构有多完美,它仍然只是一堆摆放整齐有序的碎片。比如在盖伊·特里斯《被仰望和被抛弃的》第三部里那些名人特写,其中《失败者》那一篇比其他的都深刻,因为那一篇的主角非常坦白,他一直不停地说,几乎没有什么隐瞒,把自己的想法和盘托出。但是其他那些篇章的人物就遮遮掩掩或者干脆拒绝讲话。因而这样的作品也就只是一篇作者印象的集合,支离破碎,和我们读者依靠自己的观察从现实获得的碎片完全一样。

之所以提到这个例子,目的是让读者比对一下这本小说集里几篇用相同叙事模式创作的小说,它们是《狂热》《月和疯狂》《救济院一夜》,这三篇小说的叙事模式都是在同一个场景里有一群人,他们各自讲述一个故事,这些故事都切中某个主题。这三篇小说我都很喜欢,尤其喜欢最后一篇,因为前两篇角色都是讲述别人的故事,而《救济院一夜》,角色讲的是自己的故事,因而其心理描写要比其他两篇更充分。辛格在这篇短短的小说里写出了六个人的命运,每个人都让读者有所触动,一位冒牌拉比和他的冒牌跟班,一个柔弱的男子和他最后变成了疯子的女友,一个小偷和他那放荡的情人,这些人的命运奇怪地交织在一起,像一串风铃,被风一吹,叮叮当当地非常动听。

据说,现实中的辛格是个难以捉摸的人,他既尖刻又天真,他的身边总是不乏热爱他的女人和憎恨他的男人。他的小说风格也两极分化难以评判,质朴和古怪皆尽其所能而为之,而且可以看出来他写作采用了好多不同的模式。能够读到这些小说都是读者的幸运,小说家虚构一个我们能够完全理解的人物,其带给我们的影响要远远多于现实中我们遇到的人。我们在现实中的观察总是不完全的,但是好的小说总是能提供给我们关于人物的完全的观察。特别是那些对人有完善了解的小说家,他们写出来的小说总是那么明晰、完善且光彩照人。这本《辛格自选集》里很多小说给我的印象就是如此。

撰文/张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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