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版)采取公开曝光、中止挂网、失信惩戒等措施,直至依法依规实施处罚。
二是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综合运用监测预警、成本调查、函询约谈、信用评价、信息披露、暂停挂网、违法处罚等措施,引导企业合理定价,自觉规范企业的行为。
三是着眼于治本之策深化改革,包括深化药品集中采购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试点,建立价格和招标采购的信用评价和激励惩戒措施,促进形成公平健康有序竞争的市场秩序。
新华社北京8月22日电(记者 张泉 温竞华)建立健全基本药物、急(抢)救药等常用药保供稳价长效机制,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曾益新22日表示,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政策措施。
曾益新在当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今年4月份以来,我国在保供稳价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加强短缺药品监测和分级应对、组织做好重点药品供应保障、推动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等政策落实、查处原料药垄断违法违规行为等。
“目前,随着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健全,我国药品短缺矛盾有所缓解,大范围、长期性短缺情况较少,主要为暂时性、局部性短缺。”曾益新说。
据介绍,未来,我国将进一步完善药品短缺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实施药品停产报告制度,推动医疗机构设置急(抢)救药等库存警戒线,建立健全短缺药品常态储备机制;抓紧制定规范医疗机构用药管理文件,强化医疗机构用药管理。推动各级医疗机构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用药模式,提高政府办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配备品种数量占比。
曾益新表示,我国将完善药品采购政策。对国家和省级短缺药品清单中的品种允许企业合理定价、直接挂网采购。对替代性差、市场供应不稳定的短缺药品,采取集中采购等方式保供。研究加大急需药品进口政策措施。
此外,我国还将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原料药垄断、操控市场等违法违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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