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经浙江省监委指定管辖,温州市监委对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院长连庆泉涉嫌严重违法问题进行监察调查。
经查,连庆泉身为领导干部,无视国家公职人员廉政规定,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职务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温州医科大学决定给予连庆泉开除公职处分。依据《监察法》,温州市监委将连庆泉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调查期间,连庆泉在本人撰写的忏悔书中反思,作为领导干部,法纪意识淡漠,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愧对国家多年的教育和栽培,愧对组织的信任和厚爱,愧对家人,真诚认罪悔罪,愿意接受组织处理。
连庆泉1962年1月出生,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1983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
(原题: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院长连庆泉严重违法被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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