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立美
这段时间,如果你去过杭州图书馆会发现,想在自修室里占得一个席位,那是一件相当有难度的事,尤其是暑假里的周末。而馆区内的另一些区域,“睡客”们却占据了一整张沙发,旁若无人地睡觉。这样的场景,不少读者觉得又尴尬又无奈。(8月19日《钱江晚报》)
众所周知,图书馆作为公共文化设施,是市民读书的公共场所,是让人们感受学习氛围的地方,不是睡觉的地方。一些市民在图书馆里当起“睡客”,占据沙发、座位,无疑是把图书馆直接当成免费的“睡吧”“午休房”。很显然,在图书馆睡觉的行为很不文明,让图书馆应有的书香气严重变味。
一些市民占据图书馆本就稀缺的空间睡觉,实际上挤占了那些想在图书馆读书、学习的读者应有的座位、空间,影响了读者的阅读和学习。特别是那些睡觉打呼噜、流口水的市民,严重影响了图书馆里的阅读学习气氛,降低了读者在图书馆的阅读体验。
老话说得好,站有站相,坐有坐相,图书馆要有“书相”,不能有“睡相”。首先,大众媒体、图书馆管理者要宣传图书馆文明礼仪,引导读者、市民树立图书馆文明意识,让他们自觉把图书馆当成读书、学习场所,拒绝不文明行为。
其次,“无规矩不成方圆”,图书馆管理者应从图书馆功能出发,完善对读者的管理机制,规范读者在图书馆里的言行举止,坚持“非阅读不得入内”原则。图书馆明确严禁市民在图书馆里占地睡觉,可直接对在图书馆里睡觉的市民下逐客令,把图书馆里的空间还给真正的读者。当然,这需要有公共图书馆管理条例等法规的支持,为图书馆制止不文明读者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依据。
再者,城市要弥补公共服务的不足,利用人防资源,为广大市民提供免费的午休场地,进而分流图书馆里的“睡客”。很多市民之所以在夏天跑到图书馆里睡觉,说到底是市民特别是普通劳动者找不到免费舒适的午休场地,有了其他午休场所,他们自然就不去图书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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