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冬阳 通讯员 杨佳辉)为更高效推动工作,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工作氛围,推动年底“线索清零”目标顺利实现,大桥街道纪工委出台《大桥街道纪工委监察室关于实施纪检监察干部积分制管理的有关规定(试行)》。
该规定在发现问题线索、办结问题线索、执纪审查调查工作、“三项重点”工作、宣传工作、调研报告工作六个方面分别确定了不同分值,根据个人工作完成情况获得相应的积分进行评比。通过实施纪检监察干部积分制管理,有效加强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健全了纪检监察队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了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的积极性,形成了纪检监察干部之间“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凝聚共识、共同进步”的工作新局面,为大桥街道纪检监察工作争创一流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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