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昌云)从今年起到2021年的3年内,云南省除了从就业资金划拨一定比例、各级人才经费提取一定比例,还将提取失业保险保障基金28亿元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50万人次以上。力争到2021年底,全省技能劳动者总量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总量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50%以上。近日,云南省人社厅如此解读近期印发的《云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
根据《方案》,云南省将围绕重点培育产业的需求,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面向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城乡各类劳动者,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企业组织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安全技能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等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参加培训的,都可以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针对企业职工如何参加培训的问题,云南省就业局局长宣程介绍说,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给予企业每人每年4000元以上的职业培训补贴,由企业自主用于学徒培训工作。用人单位组织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安全技能培训、转岗转业培训的,按照规定给予每人8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
《方案》明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照用工方支付给劳动者工资总额20%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方案》要求,对企业按照计划组织职工开展培训的,以及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经招标确认对贫困劳动力、去产能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开展项目制培训的,可先行拨付50%的培训补贴资金。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明确,对贫困劳动力、失业人员、“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转岗职工、残疾人、退役军人,由公共服务机构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开展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所需资金实行全额支付。
省人社厅副厅长石丽康表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有保障,“省级和各州、市政府将从2018年底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中提取20%的资金,专项用于支持2019—2021年全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各地要将一定比例的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经费和行业产业发展经费中用于职业技能培训的资金以及失业保险金统筹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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