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邹倜然 通讯员童伟宏)记者日前从浙江省人社厅获悉,浙江省于8月15日起正式实施《浙江省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实施方案》,鼓励企业大规模开展技能人才培养,增强培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据了解,《方案》明确,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培养对象为与企业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职工和与企业签订一年实习协议和就业协议的技工院校毕业年度在企实习学生。培养目标以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职工学徒培养期限为1年至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学生学徒培养期限为1年。企业应与学徒签订培养协议,选派企业导师,建立学徒名册。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制订培养计划,选派培训指导教师,负责学徒管理。
职工学徒在学习培训期间,由企业按照劳动合同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学生学徒按照实习协议约定及其工作贡献支付实习津贴。开展新型学徒制的,由当地政府对职工学徒按每人每年不低于4000元的标准补贴给企业。对学生学徒按每人每年不高于3000元的标准补贴给企业。
浙江建设技师学院院长钱正海说,目前,学院作为试点,已经开展了一些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工作。对于职工学徒,以往学院里更多在做技能提升培训,比如企业的员工本来就是中级工,在升高级工时来校进行短期的理论培训。而现在,企业“零基础”和工作一两年的员工也可以到高职院校去,进行一个学期或者更长时间的技能培训,这样,那些在企业里有学历但缺乏技能的人才将更适应岗位需要。
“比如我们已经与浙江瑞邦检测公司试点输送了一批学生学徒,包吃包住,学生一个月还可以拿到2000元工资。”钱正海说,通过企业新型学徒制,校企合作培养的学生,就业的稳定性增强,这也激发了企业培养人才的积极性,形成了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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