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在河南省招录“国家专项计划”过程中“退档”两名考生一事,北京大学最新通报称:此前被退档的两位考生达到了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录取条件,应予录取;退档处理过程存在不合规之处,招生办公室的退档理由不成立,招生委员会决定按程序申请补录已退档的两位考生。
“国家专项计划”是面向贫困地区的专项招生计划,是国家促进教育公平的特殊政策,旨在为贫困地区考生开辟特殊通道,让成绩优异的贫寒学子有更多改变命运的机会。做好“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是高校必须执行的“政令”,也是高校示范促进教育公平的义务。因而,北大“退档”两名考分偏低但按现行规则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仅违反了有关政策,也有损名校形象。从这个意义上说,“退档”引发网民指责,北大完全是“咎由自取”。北大接受舆论批评,申请补录已退档的两位考生,也是必须的“纠错”。
必须指出,北大“退档”两名考生于理有亏,但也并非没有值得“同情”之处。因为,“退档”风波实际上应该引发理性思考:既然有考生以明显偏低的分数“捡漏”上北大,是否表明当前的“国家专项计划”还有可完善之处?
对于“国家专项计划”,教育部《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专项计划“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这种低门槛的初衷虽好,但在一定程度上让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变成“敢不敢赌一把”的博弈,一些有争议的招录事件正因此而起。
考试既然是选拔,分数既然是分配优质教育资源最公平的门槛,“国家专项计划”同样也应该有门槛。知名高校,生源是有门槛的,“国家专项计划”可以对特定考生适当照顾,但各高校根据自己对生源的要求与预期,划定政策照顾的最低门槛并无不可。此前,北大以“考生入校后极有可能因完不成学业被退学”为由申请退档,令很多网民不理解、不认可。但是,高校里的“同辈压力”客观存在,在北大清华表现得尤为突出。我们不妨心平气和地想一想:北大今年在河南的本科理科一批录取分数线为684分,北大对两位相对低分考生(均不足550分)未来学业压力的担忧,并非完全不可理喻。
教育公平很重要,但如果规则本身存在瑕疵,看上去对一些特殊案例里的考生公平了,实际可能让其他考生觉得不公平。要想把促进教育公平的好事办好,有关部门有必要以此次“退档”一事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国家专项计划”等政策,及时打好“制度补丁”。
其实,同样是推进教育公平的政策,中考招生“指标到校”就做得比较好。比如,广州中考“指标到校”以“近3年提前批公办公费最低录取分数的平均值下降20分”作为指标生录取的最低分数线,北京中考“校额到校”则要求“中考500分以上”才能填报志愿。这样的规定,既关照了“弱校”考生,又考虑了招录学校的生源素质均衡,总体上或更公平。
因此,“国家专项计划”不妨借鉴中考“指标到校”措施,允许高校结合实际划定最低分数线。叶志伟(据8月12日《新华每日电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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