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邢生祥)近日,青海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全省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出台促进就业创业、落实社会保障、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重视解决职工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等26条政策措施,到2020年实现全省在档城市困难职工全部脱困。
《实施意见》明确,对于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工伤、职业病、残疾等导致劳动能力丧失的在档深度城市困难职工,纳入政府救助保障制度兜底,建立工会常态化帮扶机制,使其家庭困境得到有效缓解,生活水平超过当地城镇低保标准。对于新产生的城市困难职工,同步建档立卡,同步实施帮扶救助,同步实现解困脱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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