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提升住宅工程质量和建设品质,8月12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住宅工程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主要针对在建以及交付两年以内的住宅工程,重点是定向安置房(含回迁安置房、棚改安置房、一级开发类安置房、重点工程类安置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共有产权房、公共租赁房等政策性住房工程。
北京住建委表示,工作目标是推动北京市住宅工程参建主体质量意识显著增强,常见质量问题明显改善,质量投诉明显减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建设品质明显提高。
重点任务分为(一)夯实参建主体及相关人员质量责任,(二)规范住宅工程建筑市场秩序,(三)加强施工关键环节质量管理,(四)落实质量保修责任,(五)完善治理保障机制,共21小条。
《通知》表示,要突出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强化施工单位质量责任、监理单位建立责任;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质量单位和从业人员责任。
《通知》要求,加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批后监管和动态核查力度,对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的企业责令限期改正并向社会公告,逾期仍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的,撤回资质证书;严格执行质量事故“一票否决”制度,严厉打击出借出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落实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确保住宅交付使用前质量合格,严肃查处未按照规定进行分户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进行竣工验收等违法违规行为。
在完善治理保障机制方便,《通知》提出,健全市场信用机制,建立“黑名单”制度,创建专项行动示范工程等。
加快推进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设,研究在市场准入、资质认定、行政审批、政策扶持等方面实施信用分类监管,使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对存在未开展专项提升工作、专项提升工作开展不积极、质量问题治理成效不明显、存在质量投诉较多等的责任主体,给予媒体曝光、通报批评等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将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创建一批住宅工程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示范工程,对措施得力、质量提升取得明显成效的样板工程予以全市表彰,并优先推荐参与各类质量奖项评选及年度先进评选工作。
《通知》明确,此次专项行动从2019年8月上旬到2020年7月下旬,为期一年,分为宣传部署、企业自查自改、监督复查、督导抽查和巩固提升5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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