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以来,发酵多日的北京大学“退档”事件,终于在11日尘埃落定——北大招生委员会决定按程序申请补录已退档的2位考生。
●官方答复
北大:退档理由不成立
申请补录已退档的2位考生
在全面了解核实河南省“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录取的具体情况后,北京大学11日17点59分发布说明称,经核实:北京大学2019年在河南省“国家专项计划”理工类招生计划8人。2019年7月10日,在河南省“国家专项计划”投档前,河南省招生办公室与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就生源分布情况进行沟通,说明第一志愿报考考生有8人,其中,第6名考生考分为667分,第7名考生考分为542分,第8名考生考分为536分,第二志愿报考考生中有高分考生。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向北京大学投出“国家专项计划”理工类第一志愿8人档案,双方招生办公室经过充分沟通,在录取系统中进行正常交互手续后对第7名、第8名考生予以退档;完成退档手续后,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向北京大学投出“国家专项计划”理工类第二志愿2人(考分均为671分)档案,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予以录取,由此完成2019年在河南省的“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对此,北京大学招生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招生办公室工作情况汇报。会议审议认为:2019年我校在河南省“国家专项计划”招生任务已经完成;鉴于河南省“国家专项计划”录取工作采取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方式,已退档的2位考生达到了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录取条件,应予录取;退档处理过程存在不合规之处,招生办公室的退档理由不成立。招生委员会决定按程序申请补录已退档的2位考生。
●事件回顾
北大退档河南“国家专项计划”536分考生
6日前后,有网络消息透露,2019年,北京大学在国家专项计划中向河南省理科投放8个招生名额,排名省内第八的驻马店新蔡县考生分数为536分,超过一本线34分,服从专业调剂,后被北大提档。但北大提档20分钟后,以考生入学后完成不了学业会被退学为由,申请退档。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并不认可这一理由,回复表示,河南整体生源质量较高,考生基础扎实,请考虑为盼。但北大继续以同样理由两次提出退档申请。三回合拉锯后,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最终同意北大退档。
此事一出,旋即引发大量网友的激烈争论,探讨、疑问之声此起彼伏。
高校在什么情况下能退档——考生利益如何保障
高校在什么情况下能退档?考生的利益如何保障?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符合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根据规定,国家专项计划在本科一批前开始投档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有关省份,国家专项计划在本科批次前开始投档录取,录取分数不低于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校同批次内生源不足时,不得将未完成的专项计划调整为普通计划,应通过多次公开征集志愿方式录取或调整至有合格生源的省份录取。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应适当降分录取。
记者在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指定信息发布平台“阳光高考”咨询室栏目翻阅相关内容时发现,今年6月有云南网友提出:“我服从调剂后还会不会被退档?”对此,“阳光高考”回复称:“如果院校在招生章程中承诺:“当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身体合格,符合录取条件,进档不退档”。考生若符合院校此规定,不会被退档。如果院校没有这种承诺,即使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因无计划无法调剂时,多余的比例会被退档。高校招生遵循的是择优录取的原则,因此,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一定要认真研读高校招生章程。”
今年7月4日,有河南网友提问:“专业服从调剂会不会被退档”?“阳光高考”回复说:“高校退档的主要理由:总分偏低;单科成绩低;身体受限;专业不服从调剂等。为保证不被退档,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了解院校信息,特别是招生章程、近几年招生录取分数情况;二是量力而行,切忌好高骛远,选报志愿留有余地,参考各校专业录取的平均分、位次;三是严格对照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条款,选报志愿要避开不予录取的专业;四是选择专业面要宽,尽量服从专业调剂。”
高校能否拒绝不想要的学生——招生自主权如何界定如何用
对于此事,还有一个争论点在于,高校能否拒绝自己不想要的学生,高校招生自主权如何界定。
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 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意见》明确指出,高校依据学生的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实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表示,按照目前的规定,在集中录取阶段,大学其实没有多大招生自主权,对于省教育考试院按考生分数、志愿投档进来的学生,如学生身体等条件符合学校要求,且专业志愿服从调剂,大学不能退档,退档要说明充分理由。
有业内专家告诉记者,“现在,北大已申请补录两名退档考生,但显而易见的是,这两名学生与之前的考生分数相差130多分,他们能否适应北大的学习强度确实存疑。上了北大固然好,但之后的学习和生活呢?下一步,我们需要关注这两个孩子在大学学习生活以及这次事件可能带来的问题。”
“程序公平是基础,既然定下的招生规则就应该照章办事,给北大解决方案点赞。但从此事可以看出,用一本线去设定执行国家专项计划的一本高校本身不够精准,未来应该考虑提升政策的精准性,无论是报考条件还是录取条件,都需要分层考量。”一直关注国家专项计划的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博士生吴秋翔说。
(原题为《北大申请补录已退档考生,风波引人思考——如何兼顾考生利益与高招自主权》)
【思考题】考得安心招得顺心 规则优化需做哪些努力?
精准实施国家专项招生计划 助力教育公平
近日,北京大学在河南省招录“国家专项计划”的工作备受社会舆论关注。高考招生是高校办学自主权的重要方。在公开公正的基础上,无论是一般招生还是专项招生,高校都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可根据学生考分和综合素质等决定录取与否。同时,投档不等于录取,按照招生规则,也可以一定的合理理由退档不予录取。但高校招生录取一定要规则与程序优先,按照事先的规定和要求开展提档与录取工作。
从政策定位看,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包括三项子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高校专项计划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地方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各自(省、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这三项招生计划中,唯独国家专项是面向贫困地区所有考生而非单独农村与贫困家庭考生的,且国家专项又受到各地高度关注——实施国家专项计划的学校一般为国家重点大学即现在的“双一流”建设高校。虽然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已经接近50%,上大学已经不是“奢侈品”,但进入国家重点大学读书的竞争依然十分残酷。我国“双一流”高校高考招生人数占全国招生总量的比例大约为4.7%,而通过专项计划进入重点大学的人数大约占重点大学招生总数的10%左右。应该说,国家专项计划大大促进了教育公平和社会流动。
从政策执行与实施看,招生政策仍需完善。当前专项招生计划的整体规则仍有进一步调整完善的空间,各省的执行情况与录取批次也有所差异,专项招生政策的精准性有待加强,招生规则有待优化。从一些高校的录取结果看,一些重点大学特别是顶尖大学在一些省份的录取人数集中在少数几个县的中学,某种程度上背离了专项招生计划设置的目的,专项招生计划尤其是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成了少数地方、少数学校和少数学生进入重点大学的“敲门砖”。学生发展关注不足,专项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享受了不同程度的高考分数补偿,但高校并没有专门针对专项计划学生的教育帮扶举措。
为了更好发挥国家专项计划的作用,促进教育公平,首先要完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名额的分配与录取机制。考虑到“双一流”高校优质教育资源十分紧缺,基于目前专项招生计划学生质量的考虑,不同层次高校的招生政策应有所区别。用一本录取线来设定国家专项计划的招生标准不够精准,可考虑提升政策的精准性,无论报考还是录取条件,不同高校可以分层考量。比如,高校可以根据学校的情况,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提高录取要求,比如不仅要达到一批次录取分数,而且可以考虑规定要达到一批次学生的前30%、40%或50%等。同时,规范并优化高校选拔方式,保障招生公平性的同时合理提升高校选拔效率。考虑到国家专项计划通过高考志愿填报来实施,因此专项计划应以政府统筹形式保障计划内部招生公平,同时放权给高校采取不同形式的招生方式兼顾选拔效率。此外,要关注学生发展,招进来还要培养好。农村边远贫困地区学生计算机和外语比较弱,专业学习和融入方面也存在难题。高校需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和指导,让专项计划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使他们成为合格和优秀的毕业生。
(作者:李立国,系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副院长,原题为《精准实施国家专项招生计划 助力教育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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