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国内 百态社会 今日财经 今日股市 今日国际
地方网 > 焦点 > 今日国内 > 正文

深圳市龙岗区首宗套路贷案件一审宣判,主犯获刑20年 两套路贷团伙非法敛财竟聘律师作“法律顾问”

来源:安徽工人日报 2019-08-10 02:13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记者刘友婷)假借民间借贷之名,以“砍头息”“保证金”等多种名义减扣实际放贷金额,诱骗或强迫受害人签订空白或虚假合同后,暴力逼迫受害人偿还虚假债务……记者从深圳龙岗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近日,该区首宗“套路贷”案件一审宣判,主犯彭某林被判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500万元。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从2013年开始,彭某林、张某夫妇通过笼络亲友、胁迫他人、雇请打手、聘用律师等手段,逐步建立起恶势力犯罪团伙;从2014年底开始,郑某宾、尚某某合伙经营深圳市永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李某等2人随后积极参与其中,合谋犯罪。

据介绍,两个团伙均假借民间借贷之名,有组织、有预谋地利用受害人急需资金慌不择路的心理而向其放贷,却以“砍头息”“保证金”“行业规矩”“过银行流水”等多种名义减扣实际放贷金额,诱骗或强迫被害人签订空白或虚假的借款、抵押、租赁、授权委托等合同。

值得一提的是,这两个犯罪团伙有一个交集点,便是具有律师身份的李某作为“受聘”于二团伙的“法律顾问”。

李某这名“军师”不仅指导两个犯罪团伙如何诱骗受害人签订空白合同、如何过虚假银行流水、如何规避法律风险、如何提起虚假诉讼等,还作为虚假民事诉讼案件的诉讼代理人,以捏造的事实和证据积极参与对受害人的虚假诉讼,通过这种途径变相侵吞受害人财产。

经过审理,龙岗法院认为,以彭某林、郑某宾为首的犯罪团伙均为恶势力犯罪团伙,均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

近日,该区法院对被告人彭某林、郑某宾两个犯罪团伙共11人涉黑恶案件进行一审宣判,认定11名被告人的行为已分别或同时构成敲诈勒索罪、诈骗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虚假诉讼罪,分别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到2年不等,分别并处罚金500万元到5万元不等。其中,主犯彭某林被判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500万元。

法官提醒,市民在借贷时听到或看到这些方式时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套路贷”。在急需用钱的情况下,一定要通过正当途径进行借贷;如果不小心陷入“套路贷”,要保存如借贷双方信息、转账记录、银行流水、短信、聊天记录、电话催收记录等相关证据,及时报警,用法律保护自己。

新闻推荐

周保中:东北抗日联军创建人和杰出领导人

周保中像周保中,原名奚李元,1902年生,云南大理人,白族。毕业于云南陆军讲武学校,曾在滇军和国民军中服役。1926年加入国民...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评论:(深圳市龙岗区首宗套路贷案件一审宣判,主犯获刑20年 两套路贷团伙非法敛财竟聘律师作“法律顾问”)
频道推荐
  • 公园里的捐赠 王溱
  • 图说天下 2022年04月16日A07版文章字数:434朗读:
  • 迄今发现的最远恒星 也许开启了研究早期宇宙的新窗口
  • 各地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
  • 俄通报乌千余守军投降美将供乌8亿美元军援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