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小区物业公司在基层缺乏有效监管的问题, 市房管局高坪办事处积极探索小区物业项目经理到社区报到制度, 为社区居委会“助力”。要求本区在岗的住宅物业项目经理须于8月底前到所在社区居委会报到,积极参与社区议事,接受社区监督, 进一步加强社区与物业企业的沟通和联系。
通过此项制度将物业服务企业纳入了社区党组织、 居委会的指导监督之下。 物业公司负责人到社区报到后, 更有利于协调解决居民与物业公司的矛盾和纠纷, 让矛盾不再激化,让纠纷化解在小区之中。
住宅物业项目负责人完成到社区报到后,各个社区将以此为契机,把物业企业的指导监督纳入平时的日常工作中, 更好的解决广大居民关心的热点问题, 妥善回应居民诉求,促进物业企业履行好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区共治共建。
此外, 该制度除要求物业项目负责人定期向社区进行汇报外,物业项目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时要随时向社区报告,如项目经理发生变更,还应及时向社区报备。 郑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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