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7日,据交通运输部的消息,2020年1月1日起,ETC单卡用户将不得再享受ETC优惠政策。对于这部分用户,交通运输部将组织相关机构为其免费安装ETC车载装置,保障其继续享受各类ETC优惠政策,包括不少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
为什么从2020年起ETC单卡用户不再享受原则上不少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
交通运输部表示,对ETC车辆给予不少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目的是鼓励车辆安装使用ETC,提高通行效率,促进节能减排,同时降低高速公路运营成本。ETC单卡用户,是在计重收费的条件下,为货车实现非现金支付提供的一种服务方式,只能用于人工收费。
考虑到目前各地正在改造货车通行费计费系统,尚不具备全面实现货车不停车快捷收费的条件,交通运输部称,已经部署各地,在2019年底前对单卡用户继续予以不少于5%的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并继续支持其非现金支付功能;但从2020年1月1日起,将不得再享受ETC优惠政策。
根据安排,目前,各地正在对收费系统和收费车道进行升级改造,并按照规定程序重新测算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新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统一执行。
日前,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切实做好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相关部门加快货车车型分类调整工作;科学测算大件运输车辆收费系数;加强收费标准调整监管;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加快货车ETC车载装置安装;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等。
《通知》明确,要确保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确保每一类收费车型在标准装载状态下的应交通行费额均不大于原计重收费的应交通行费额。
交通运输部表示,《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实施后,所有客车的通行费收费标准都不需要调整。其中,8座和9座的小型客车还将由2类客车调整为1类客车,将减少通行费支出。
由于货车计费方式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其收费标准需要相应调整。同时,新增的专项作业车大类,也需要明确具体收费标准。交通运输部已会同相关部门印发通知,部署各地依法科学测算和调整货车收费标准,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记者7日从交通运输部获悉,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的通知,要求各地有关部门在2019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清理规范工作。
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吴德金介绍,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清理规范的主体是省级人民政府。“为维护全国统一规范的公路收费秩序,确保车辆不停车快捷通行,除落实《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有关规定以及实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外,今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得以任何形式制定其他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吴德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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