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岁男童抢救多日仍生命垂危。受访者供图
近日,江苏省常州溧阳市2岁男童仔仔(化名)遭受生父及其女友虐待抢救多日仍生命垂危,牵动着网友的心。8月5日,常州溧阳警方发布公告称,目前其父亲包某某,及王某(包某某女友)因涉嫌虐待和故意伤害儿童已被刑事拘留。
8月7日,男童仔仔的外婆对上游新闻记者表示,目前仔仔的状况依然没有好转,抢救多日仍生命垂危。
2岁男童被施虐,已昏迷多日
7月26日下午4点左右,南京市儿童医院河西分院接诊了一名2岁男童。经过CT检查,患儿不仅脑部有出血,身上还有大量淤青。因怀疑孩子被虐待,医护人员第一时间报警。
据院方出具的病情介绍显示,仔仔今年2岁零9个月,因“头外伤后4小时”入院。目前诊断:硬膜下血肿,蛛网膜下腔出血,脑干损伤脑疝,多处皮肤挫伤。
入院后,院方为其进行了左额颞顶去骨瓣减压+左额颞顶硬膜下血肿清除+脑室外引流+颅内压传感器植入术。
仔仔妈妈表示:“因为颅内脑压增高,导致孩子无法闭眼,医生说可能出现了大面积大脑坏死,孩子有可能无法醒来,也可能会成为植物人。”
两岁男童仔仔受伤前照片。受访者供图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2018年7月,仔仔的父母离婚。之后,仔仔一直同生父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从今年6月起,仔仔的生父包某某和其女友王某便拒绝让仔仔的母亲看望孩子。直到7月26日下午,仔仔的外婆接到包某某电话称,孩子受伤在医院抢救。
8月5日,常州溧阳市公安局针对此事发布通报称,目前已依法对涉嫌虐待和故意伤害儿童的包某某、王某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同时还特别提到,溧阳警方对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必将严肃打击处理,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溧阳市公安局发布的通报。
律师:施暴者将面临刑事处罚
北京市社会组织法律调解中心副理事长张新年律师在接受上游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否则应依据该法规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若经鉴定认定该名男童的伤情已达到轻伤及以上,则在情况属实的基础上,生父及其女友二人的行为已超过《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制范畴,或涉嫌虐待被监护人罪或故意伤害罪。在此基础上,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对未成年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恶劣的最高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因本案中二人伤害、虐待男童的行为系一行为触犯两罪的想象竞合犯,故依据《刑法》规定应择一重罪进行处罚。
(原题为《江苏2岁男童遭虐待生命垂危,警方刑拘施暴的孩子父亲及其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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