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赵莹)近日,笔者获悉,兴文生态环境局实施“一事一卡两表”自我监督制度,切实规范环保行政行为。
环保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应向服务对象发放《行政行为纪律告知卡》《行政人员遵规守纪情况反馈表》,并告知填写要求;局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监督检查,定期对《廉洁行政再监督回访表》进行抽查,督促行政人员严格落实制度,对发现的问题,严格依纪依规处置,提升“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预防效能,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廉洁行政行为,驻牢党风廉政防线。2019年,已发放《行政行为纪律告知卡》《行政人员遵规守纪情况反馈表》45份,未发现公务人员违反工作纪律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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