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青/绘
日前,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在朋友圈骂人案件,判决骂人者赔偿对方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同时在微信朋友圈中发表道歉声明(内容由法院审定)。(8月5日《法制日报》)
近年来,因在朋友圈骂人被法院判道歉和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这样的案例实际上有不少。这些案例都是在警示广大网友,微信朋友圈从来都不是法外之地。我们每一个人在微信朋友圈里发言一定要谨言慎行,千万不要把微信朋友圈当成自己的日记本,更不要把微信朋友圈当成了宣泄出口,在微信朋友圈里随意、肆意骂人。否则,很有可能因为在微信朋友圈里发布的不当言论侵犯到他人的合法权益而摊上官司,甚至被追究法律责任,到时后悔都来不及。
在社交媒体时代的今天,微信不仅成为人们日常沟通的通讯工具,微信朋友圈也已经成为很多人表达心情的平台。但微信朋友圈终究不同于不对外公开的私人日记,微信朋友圈不属于完全、绝对的私人领域,具有一定的公开性,在本质上仍然属于公共空间。不仅微信好友可以看到微信朋友圈发布的内容,而且随着微信朋友圈的泛化,微信朋友圈内容随时都有可能被微信好友转发出去,推动微信朋友圈内容的快速传播,让更多的人看到。
在自媒体时代,在微信朋友圈和自媒体上发言时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要多留一个心眼,既不能在微信朋友圈里谩骂他人、侮辱别人,也不能在自媒体平台上制造谣言、传播谣言,这是自媒体时代网民应有的基本素养和自媒体生活底线。(何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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