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木须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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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在北京发布了《休闲绿皮书:2018~2019年中国休闲发展报告》。报告强调,目前制约中国民众享受休闲生活的首要因素是时间,建议劳动监管部门应按照主动执法原则,常态化开展带薪年休假执行情况的暗访和抽查工作。(8月5日中国新闻网)
带薪年假执行欠缺是由来已久的问题,归咎到监管执法力度的缺乏,固然是万能的理由,也应当得到重视与加强。不过,理性来看2008年实施的《带薪年假条例》,对如何促进制度的落实,其实也设计了一些制约倒逼措施,除了明确要求劳动保障与人事部门加强监督检查之外,还为劳动者设计了权益博弈的筹码: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此外,还提出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然而,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带薪休假仍然是职工无法主动去享受的制度福利和争取的权利,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内,都存在相同的困境。事实上表明,带薪年假真正缺乏的还是可执行的环境。
首先,带薪休假对劳动秩序的影响要远比双休和法定假期的影响要大,如何让职工休假对生产秩序的切口最小化,在保障职工权利与用人者利益中求得平衡,是不容忽视的问题,相关规定表述还比较模糊,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如对企业根据生产作出的休息安排,符合一定条件的都可以视为带薪年假,建立可供用人双方协商执行的明细规则。
其次,但凡假期总会给用人单位特别是企业增加用工成本,休假制度能不能落实,根本还在于职工休假会不会给企业带来无法承受的负担。企业减负近几年一直都是经济工作的重点,通过减税降费进一步释放企业活力。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企业经营成本过高,恐怕也是影响落实休假制度的关键——涉及为职工权益“买单”的真金白银。
第三,假期特别是权益性假期“政出多门”所形成的假期综合隐性负担也不容忽视。
不难看出,提升带薪年假执行力,更需要的恐怕还是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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