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社电针对河南省淇县公安局北阳派出所处置的“农民西瓜被偷倒赔偷瓜者300元”一事,河南鹤壁市公安局8月4日在官方微博通报称,北阳派出所处置本案过程中存在执法过错。淇县公安局根据调查情况,对偷瓜者宋某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决定,对北阳派出所责任民警采取停止执行职务措施。
此前,淇县公安局通报称,7月29日,淇县一瓜农庞某的西瓜被宋某与其女儿耿某偷走,庞某在追赶骑电动车的两人时,致耿某摔倒受伤。民警处警后现场调解,庞某赔偿两人300元。
该事件被媒体报道后,淇县公安局进行核查,在民警训诫下,宋某与其女儿耿某主动退还了庞某之前赔偿的300元,双方达成谅解。
鹤壁市公安局最新通报表示,2019年8月3日,鹤壁市公安局启动执法监督程序,对北阳派出所7月29日处置的一起盗窃西瓜警情进行调查。经查,宋某偷瓜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盗窃行为,责令淇县公安局依法作出处理;庞某制止违法侵害的行为,不承担违反治安管理责任;淇县公安局北阳派出所处置本案过程中存在执法过错,责令淇县公安局依纪依规作出处理。
通报指出,8月4日,淇县公安局根据调查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宋某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决定;对北阳派出所责任民警采取停止执行职务措施,并依纪依规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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