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大兴安岭地区人大工委原副主任吴玉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吴玉波理想信念动摇,党性原则丧失,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为官不清、为政不廉,置组织原则于不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违规为他人在干部录用、工作调转方面提供帮助,与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的公职人员沆瀣一气,为该公职人员在建设工程承揽、获得殡仪馆承包经营权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巨额财物。该公职人员在经营殡仪馆过程中,垄断殡葬行业,肆意提高收费标准,在当地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吴玉波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形象,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省监委委务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吴玉波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吴玉波简历
吴玉波,男,汉族,1954年9月生,辽宁瓦房店人,1971年5月参加工作,1979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
1971.05—1971.12铁道兵3004部队民兵连连长
1971.12—1972.08阿木尔区图强林场工人
1972.08—1977.08阿木尔区图强林场验收员
1977.08—1980.11图强林业局图强贮木场段长
1980.11—1982.08图强林业局图强贮木场副书记
1982.08—1983.09图强林业局图强贮木场副场长
1983.09—1984.08图强林业局图强贮木场书记
1984.08—1987.09图强林业局图强贮木场场长
1987.09—1990.02图强林业局防火指挥部副指挥
(1985.08—1988.08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函授学习)
1990.02—1996.01图强林业局副局长
1996.01—1997.03图强林业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1994.08—1996.08东北林学院采运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1997.03—2003.04漠河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西林吉林业局局长
2003.04—2006.11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副局长、森林防火副总指挥
2006.11—2011.11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副专员、森林防火副总指挥
2011.11—2014.09大兴安岭地区人大工委副主任
2014.09退休
(原题为《大兴安岭地区人大工委原副主任吴玉波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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