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友江
据7月25日《黄石日报》报道,近日,黄石市纪委监委出台《黄石市纪检监察机关失实信访举报澄清工作办法(试行)》。
近年来,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深入推进,尤其是举报制度的设立实行,似乎一下平添了千万双“眼睛”和“耳朵”。新生事物大多具有“两面”性,某些举报者利用举报制度报个人私怨,恶意诬告造谣中伤领导干部。这种现象虽然并非普遍,但屡见不鲜。某种程度上是因为,失实举报的“零风险”助长了诬告者的歪风邪气。
为失实信访举报专门制定澄清工作制度,让保护干部措施“看得见”,值得鼓励。不过,正名之外,也要正纪、正法。防止失实举报盛行,也要对失实举报者进行追责,增加失实举报的违纪违法成本,为领导干部营造一个公平正义的良好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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