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前,我正在办公室备课,教导处来电话,说我班学生违纪,让我到教导处去一趟。放下手头工作,我赶紧跑向教导处。
唉,又是陈同学。他从城里转来不到一个月,小错误一直不断,昨天才因违纪批评他,今天又“惹事”了。
面带怒色的教导主任指着站在一旁的陈同学气急地对我说:“他擅自取下教室墙上的灭火器,给同学们玩‘灭火’游戏,批评他,他还不服气。你领他回去处理吧。”
望着被怒火烧红面容的教导主任,我赶忙挤出笑容,赔小心说不是。随即满腔怒火地对似乎一脸不服气的陈同学吼道:“昨天才批评你,今天又犯错!走,上办公室!”
进到办公室,陈同学说出了事情的原委。
午间,有同学指着挂在墙上的灭火器,问怎样使用它来灭火。陈同学自告奋勇,说他会用,在城里读书时,消防队员曾到学校讲解演示过。在同学们的鼓动下,陈同学取下灭火器,边讲解边把围观的同学当做“燃烧的火苗”,模拟“灭火”过程。这一幕恰巧被教导主任看到了,就把他带到教导处,进行批评教育。陈同学说:“我也没有拔栓,没按下手把,只是做‘假动作’演示给同学们看,告诉他们如何灭火,怎么有错……”
“你这是在‘灭火’吗,简直就是在‘惹火’!灭火器挂在墙上那么长时间,也没见哪个同学敢动它一下,你逞啥能?”我恼怒地打断陈同学的“辩驳”,“还不认错!你先回教室上课,好好反思一下,写份检查,等明天班会时再处理。”
第二天早上,我刚进办公室,校长就打来电话,让我到校长室去一趟。校长递给我一张纸,说你看看吧。好家伙,陈同学居然告“御状”了,说他向同学们演示怎样使用灭火器,有什么错,为什么要写检查,希望校长能还他一个公道。看完信,一股无名之火“腾”一下窜上我的脑门:犯了错还没批评他,反倒告状了!我这就去找他!
校长呵呵一笑,说:“你冷静想一想,这件事,陈同学究竟有没有错?”校长的话,让我一时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见我愣怔,校长说,我认为陈同学做的对,他给同学们上一堂很好的课,更是给我们提了个十分重要的醒啊。说着,校长话锋一转:“灭火器挂在墙上几个月了,你会用吗?”面对校长的发问,我不好意思地摇摇头。校长说,是呀,老师不会用,校长不会用,同学们也不会使用,万一发生火灾怎么办?关键时刻,这些伸手可及的灭火器却派不上用场,到那时,我们的错误可就犯大喽。校长的一席话,让我心中那股无名之火渐渐熄灭。
“看了陈同学给我写的信,我才意识到我们的校园安全工作存在严重的失误,虽然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学校配置了消防器材,可是我们并没有真正落实好这项关系到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啊。学校已经初步决定,尽快联系消防部门,请他们来我校开展消防知识专题讲座,教会师生正确使用灭火器。”说着,校长拍拍我的肩膀说:“现在交给你一项任务,替我感谢陈同学给我们提了个十分重要的醒,同时,你要用心动情地迅速‘熄灭’陈同学心中憋屈的那股愤懑、委屈之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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