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8日电(记者吉宁)记者从北京市财政局获悉,北京市财政局日前会同相关部门连续发布多项政策,按照国家政策或依据中央授权,进一步降低北京市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标准,预计2019年当年即可减轻社会负担约21.48亿元。
据了解,北京市发布的有关政策包括《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等。
自7月1日起,北京市对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更正登记等情形免征不动产登记费;对申请办理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不动产登记费由每件550元降为80元;降低公民因私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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