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百年,立于幼学”。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是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重大民生工程。
中共十九大报告强调 “幼有所育”,将学前教育放在了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近年来,江西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先后实施了两期三年行动计划,“入园难、入园贵”现象有所缓解。为进一步推进江西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均衡、优质发展,做好“幼有所育”这篇民生大文章,有如下思考。
完善江西省学前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完善江西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尤其是用好用足《意见》中的“重点向中西部农村地区和贫困地区倾斜”政策,健全经费投入长效机制。
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工作。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建议对标对表中央部署,抓好贯彻落实,结合江西省实际制定治理方案和具体时间表,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列清单、建台账;健全长效机制,完善监督管理。各部门联动,建立定期报告和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全省各地治理工作进展和典型经验做法。可通过补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扩增量,解决规划和建设不到位的问题;对没有移交给教育行政部门的小区配套幼儿园责令限期移交,对挪作他用的予以收回,解决移交不到位的问题;对已移交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加强监管,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提高普惠园覆盖率,规范营利性民办园发展。根据旧城改造、新城建设发展,科学预测适龄人口变化趋势,统筹规划幼儿园布局。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加大投入,实现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全覆盖。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普惠园,逐步提高普惠园覆盖率,扭转江西省公办园和普惠园比例偏低的局面。
稳定优化学前教育师资。采取核定编制、事业编制总量内合理调配、统一招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配足配齐幼儿园教师及保育人员。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统筹工资收入政策、经费支出渠道,确保同工同酬。完善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标准。督导民办幼儿园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实行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强化师德师风。
健全督导问责机制。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目标及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教育督导评估和目标考核体系。严肃治理幼儿园课程超载、缺失、“小学化”倾向和小学“非零起点教学”现象。采用“名园+乡园(弱园)”“名园+新园”“名园+民园”等结对帮扶或集团化运作模式,实现优质资源的互通与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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