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按照“应脱尽脱”原则全面推开脱钩改革,凡是符合条件并纳入改革范围的行业协会商会,都应于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脱钩改革。
政会不分、管办一体,近些年来,行业协会商会在发挥自身作用的同时,沉疴积弊也日益凸显,脱钩改革势在必行。2015年《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的出台,开启了脱钩改革进程。经过三年多三批试点,目前422家全国性协会和5318家省级协会实现与行政机关脱钩,均超过应脱钩协会总数的50%。
脱钩改革进入全面推开阶段,涉及领域更广,涉及利益群体更多,社会关注度更高,面临的困难也更大。体制机制未理顺,相关工作难落实;监管力量较薄弱,购买服务机制不畅;内部治理不健全,发展前景堪忧。尤其要警惕两种情况:一是表面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依然与行政机关“藕断丝连”,一些行政机关领导退休后进入行业协会商会任职,利益往来的渠道依然存在;二是脱钩后大多数行业协会商会遭遇“阵痛”,有的因自身能力和适应性较弱,很容易造成“一脱就散”,甚至“一脱就死”。如何既避免脱钩不彻底、假脱钩,又防范行业协会商会从行政色彩过浓走向市场行为失范的风险,成为脱钩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
立起法治“防火墙”,阻隔利益输送。脱钩意味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的职能分离,其重点和难点在于遏制权力冲动、进行利益切割。由于涉及利益复杂,面对“老资格”“硬骨头”,亟须通过立法明确各自职权,建立公开透明可监督的运行机制。既要让行政机关适当放权,为行业协会商会发展预留足够的空间,又要健全综合监管体系,让政府承担起应有的责任,把以行政手段为主的管理方式转变为依法监管的现代治理方式。同时,政府购买服务的标准是什么,如何保障行业协会商会与一般市场主体公平竞争,都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规范。只有依法实现权责职能、运行方式独立性,才能突破利益掣肘,让行业协会商会摆脱与行政机关的从属关系,真正成为“自力更生”的独立主体。
脱钩不能脱管,监管不能“甩包袱”、丢服务。脱钩改革是为了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健康发展,更好发挥其在经济社会事务中的治理作用,而不是让他们停滞萎缩甚至消失。脱钩过程中一些地方和部门各行其是,出现的问题纷繁复杂。脱钩之后,行业协会商会将更多地直接面向市场和社会,也对政府监管提出更高要求。试点经验证明,若是没有一个有利于发展的政策环境,没有同步跟进配套措施支持和引导,行业协会商会的发展动力不会足、前景不会好。因此,必须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两个轮子一起转”,在明确各自职能边界基础上,去除不恰当的行政干涉,扩大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建立与维护新型政会合作机制,帮助行业协会商会平稳度过艰难期,为脱钩改革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提升内部治理能力,“自主造血”促升级。结构调整必将带来功能更新,但由于内部治理体系不完善,一些行业协会商会组织结构松散,人员复杂且流动性大,发展信心不足,导致竞争力下降,需要相关部门“扶上马、送一程”。加强政策宣传,明确发展方向,不能一味靠“输血”,行业协会商会也应主动改变,加强诚信自律,完善“自我造血”功能,如在制度体系上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内部管理,健全人才培养制度,将服务重心转向企业、行业,全方位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应对新风险的能力。
脱钩改革号角已经全面吹响,能否圆满完成,关键在落实。结合各地实际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完善制度设计,统筹规划、分类施策、分步实施,让行业协会真正回归角色本位,才能推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治理方式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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