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杜铁生 李良福 报道)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东区税务局大力推行即时办、容缺办、简化办和专窗办“四项实招”,促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工作取得实效。2018年10月至2019年6月,共办理注销 1919户,其中,清税证明免办、即办服务150户,简化资料和优化流程办理740户,“承诺制”容缺办理1029户。
马上办。从2018年10月推行清税证明免办、即办服务,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符合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和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由市场监管部门再到东区税务局一起办理注销。
容缺办。推出“承诺制”容缺办理,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一般注销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在为其办理税务注销时,进一步落实限时办结规定。纳税人若资料不齐,可在其作出承诺后,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纳税人应按承诺的时限补齐资料并办结相关事项。若未履行承诺的,税务机关将对其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纳入纳税信用D级管理。
简化办。对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免予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和个人身份证件。整合税务注销前置事项,实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套餐式”服务模式。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税务注销时,首次接待的税务人员应负责问清情况,区分事项和复杂程度,分类出具需要办理的事项告知书,并做好沟通和辅导工作。
专窗办。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注销业务专门服务窗口,并根据情况及时增加专门服务窗口数量。对纳税人办理注销业务涉及多事项的,创新工作方式,简并优化流程岗责,实现联动、限时处理。
自“四项实招”措施实施以来,企业办理税务注销大幅提速,纳税人获得感进一步增强。从2019年7月1日起,东区税务局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对拟注销的纳税人申请解除非正常管理状态注销实行进一步简化程序、证件和资料报送,以更加优化的环境更好地为纳税人办理注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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