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减量、生活垃圾分类等环保措施是一项长期工作,没有捷径可走,不能指望发个文件,就能改变广大市民的生活习惯,让垃圾分类快速实现。因此,必须脚踏实地一步步落实规定,采取先易后难的推进方式,让机关单位先走一步,树立起垃圾减量、生活垃圾分类的典型样板,再号召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学习、跟进,并逐步全面推广实施,以渐进方式扭转广大市民的认知,重新养成良好的环保生活习惯。
“可以借鉴上海等城市立法思路,要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禁止使用一次性物品。”在日前举行的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副市长张家明作了关于“大力促进源头减量,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近日,就一次性物品使用问题,记者分多路探访北京部分党政机关,未发现使用一次性纸杯、筷子等,但部分单位表示,出于卫生方面的考虑,在接待来访人员时仍会使用一次性纸杯。(6月5日《新京报》)
一次性用品,优点不说自明:方便快捷易得,在忙碌的工作生活中能为市民节省时间、提高效率;但缺点也显而易见:污染环境、资源浪费、不合格的一次性用品甚至会对人体造成危害。
尽管弊端人人皆知,但由于其便利的优势,一次性用品让公众在短时间内很难舍弃。而机关事业单位,因为经常举行各类会议,开展各项活动,提供公共服务,也不可避免的成为使用一次性物品的“大户”,如开会时使用的瓶装水,接待来访客的一次性杯子等等,因为价值小,外观统一,经常使用了一下就随手一放,难以分辨其主人,只好“再来一瓶(杯)”,浪费巨大,由此产生的垃圾也堆积如山。
为厉行节约、避免浪费,党政机关也曾为少用、不用一次性用品做过努力。比如把瓶装水由大换小,在瓶装水瓶外贴标签,纸张必须正反面打印等等,但均未形成强制性规章或条例,收效常常打了折扣。
可喜的是,今年7月1日起上海将施行《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要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带头使用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设备和设施,提高再生纸的使用比例,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内部办公场所不得使用一次性杯具。与此同时,北京也将快步跟上,借鉴上海等城市立法思路,要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禁止使用一次性物品。
禁用一次性物品一小步,环保文明一大步。公务消费往往是民间消费的风向标,公务活动对民众生活有着潜移默化的引导、示范作用。机关单位带头禁用一次性物品,彰显机关单位、公务人员从我做起、以身作则的决心与行动力。
垃圾减量、生活垃圾分类等环保措施是一项长期工作,没有捷径可走,不能指望发个文件就能改变广大市民的生活习惯,让垃圾分类快速实现。因此,必须脚踏实地一步步落实规定,采取先易后难的推进方式,让机关单位先走一步,树立起垃圾减量、生活垃圾分类的典型样板,再号召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学习、跟进,并逐步全面推广实施,以渐进方式扭转广大市民的认知,重新养成良好的环保生活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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