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国内 百态社会 今日财经 今日股市 今日国际
地方网 > 焦点 > 今日国内 > 正文

《条例》连连看第22期

来源:泸州日报 2019-06-13 09:27   https://www.yybnet.net/

问: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宣布和执行?

答:《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是领导班子成员的,还应当向所在党组织领导班子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还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工作及其他有关待遇等相应变更手续;涉及撤销或调整其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及时撤销或调整其党外职务。特殊情况下,经作出或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的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办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关于宣布的范围,主要是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受处分党员是领导班子成员的,还应当向所在党组织领导班子宣布。处分决定向受处分人宣布后,应要求受处分人在处分决定书上签写对处分决定的意见并签名(盖章),受处分人拒不表态、不签名(盖章)的,处分决定宣布人员应在处分决定书上注明。因受处分人失踪、死亡、出走(逃)等原因,处分决定无法向受处分人宣布的,应作出说明。同时,处分决定宣布后,应当给受处分人一份。

关于受到撒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党员的后续处理。根据该条和《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若受处分人系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等的,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其职务、工资、工作及其他有关待遇等相应变更手续,降低其职级待遇等。

关于办理的期限,明确规定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以防止和避免出现久拖不办而又难以追责的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宣布处分决定的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应向受处分人告知其享有的权利,询问其对处分决定的意见并做好记录。

——摘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问答》(未完待续)

新闻推荐

双创活力激发澎湃发展动力

2019年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将于13日举行。正如本届活动周的主题“汇聚双创活力,澎湃发展动力”,创业创新正成...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评论:(《条例》连连看第22期)
频道推荐
  • 公园里的捐赠 王溱
  • 图说天下 2022年04月16日A07版文章字数:434朗读:
  • 迄今发现的最远恒星 也许开启了研究早期宇宙的新窗口
  • 各地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
  • 俄通报乌千余守军投降美将供乌8亿美元军援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