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铎思)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布了《2018年新疆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公报》显示,全疆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河流和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总体为优,城市声环境质量较好,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可控。
据了解,2018年,自治区印发实施《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乌—昌—石”“奎—独—乌”区域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方案(2018—2020年)》,持续加强工业、燃煤、机动车“三大污染源”综合治理,推动火电、水泥等重点行业企业冬季错峰生产,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石化化工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同时,开展三个轮次的“乌—昌—石”“奎—独—乌”区域大气污染源兵地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有效应对了重污染天气。
同时,自治区加快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已完成全区38个国控空气自动站、80个区控空气自动站监测状态转换和区、部两级数据直联。推进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综合监测监管,“乌—昌—石”区域和“奎—独—乌”区域分别建成337套和60套网格化微型站。《公报》显示,2018年,全区连续监测的19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5.1%。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自治区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问题和建议,逐一细化为94项整改任务,逐项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到2020年底全部完成。制定出台督察整改清单化调度、整改销号、整改资料台账管理等三项制度,构建与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无缝衔接的工作推进机制和制度体系。截至2018年底,已完成55项整改任务,一大批突出的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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