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下午,北京市交通委发布《关于对轨道交通不文明乘车行为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的实施细则》,明确了对地铁霸座、进食等不文明行为的处罚细则,在地铁内霸座、进食且不听劝阻者将纳入信用不良记录。
据介绍,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的不文明乘车行为有五类,包括逃票、占座、进食、推销和大声外放音乐等。 《实施细则》明确提出,乘客实施信用不良乘车行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一是不听劝阻,拒绝下车、出站,扰乱轨道交通车站、车厢秩序,拒绝参加或逾期未参加轨道交通志愿服务进行信用修复的;二是不听劝阻,拒绝下车、出站,扰乱轨道交通车站、车厢秩序,参加轨道交通志愿服务不听从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安排或志愿服务不合格的;三是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相应行政处罚的。 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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