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领导到基层单位检查调研时,经常与干部群众召开座谈会。不久前,听到一位基层干部反映:他多次参加座谈会,每次都被要求至少提前一两天上交书面发言材料,然后在会上照本宣科念完了事。他说,既然已提供书面发言材料,就没必要再召集开会了吧。这位干部反映的现象,在现实中并不鲜见。
“座谈发言”要不要提前上交书面材料?从参会一方来看,或许并无必要。只要认真思考了,打个腹稿即可,或列入提纲就行,如果非得形成书面材料,提前上交,会使工作量大增。而从召集座谈一方看来,却挺有必要。因为这样可以让参加座谈人员高度重视、认真准备,以防止发言质量不高的问题,而且便于提前了解情况,届时可以有针对性地就会上反映的问题进行答复,同时还有利于会上作好记录和会后整理归纳。由此看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各执一词、莫衷一是。
一般说来,既然是座谈,就应该重在“谈”而不在“念”。当然,对于一些性质比较特殊或规格比较高,特别是研究讨论重要问题的座谈会,让参加人员提前准备书面材料也确有必要。然而,与基层干部群众座谈,更多带有随机和即兴的特点,需要的是原汁原味。因此,无论是从改进会风还是给基层减负的角度讲,实际上都不必要求提前上交书面发言材料。
进一步讲,召开座谈会是开展调查研究的一种方法,目的是掌握真实情况。提前上交书面发言材料只是一种形式,关键要看参加座谈人员能不能讲真话吐真言。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发言材料提前上交,并非座谈召集者要求的,而是参与者所在单位安排的。这样做的目的很明显,那就是提前审查把关。有的单位领导,因为担心干部群众讲问题、提意见,让自己难堪,不但对参加座谈人员的发言内容把关修改,还在确定参加座谈人员时精挑细选,以确保“万无一失”。这样一来,参会者有想法也不愿讲,有意见也不敢提,发言中少了真知灼见、多了假话虚言,少了建言献策、多了歌功颂德。于是,座谈会开成了汇报会、表扬会。
从办会方来说,座谈会开得如何,还要取决于领导干部是不是想听真话。掌握真实情况,倾听群众心声,需要平等的、真诚的、自然的交流。座谈会作为一种圆桌会议,本可以达到这种效果。倘若在“面对面”的互动交流中,硬性掺入“纸对纸”的规定,哪怕座谈发言材料印得再厚、再多,也可能成为一种多余,甚至形成一个障碍,使座谈变“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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