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志禄)近日,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实施村(社区)干部和优秀农民工学历提升计划的通知》,对全市所有以行政区划设置的村(社区)通过正常程序担任的在任“两委”实职干部(不含乡镇〈街道〉及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下派担任“两委”实职干部的人员);获得学历证书(毕业证书)时年龄不超过47周岁、外出务工时间5年以上、年收入5万元以上且已纳入村级后备力量培养的优秀农民工,实施学历提升计划。
据悉,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干部、优秀农民工自愿参加学历教育,在获得国家承认、教育部注册的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并申报成功后,市委组织部将以“以奖代补”形式给予一定的学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取得学历证书(毕业证书)所交学费总额的80%,总额不超过5000元/人,且不重复申领(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每人只能申领一次)。每年补助对象不超过100名,在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中按取得学历证书(毕业证书)的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取足名额,其余对象顺次纳入次年“以奖代补”范围。
从2019年起,每年7月—9月集中申报审批。7月1日—8月15日为个人申请阶段;8月16日—31日为乡镇(街道)初审阶段;9月1日—15日为县(区)委组织部门复审阶段;9月16日—30日为市委组织部审批阶段,经公示无不良反映后,正式发放“以奖代补”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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