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莹莹)5月29日,记者获悉,近日省司法厅下发《关于推进厅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建立机关干部下沉蹲点制度,以人民为中心,将基层当课堂,在参与服务中提升能力。
集中开展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是省司法厅加强在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地方磨炼干部,增强司法所力量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通知》要求,厅局级干部每年在司法所蹲点时间累计不少于10天,处级以下干部每年在司法所蹲点时间累计不少于20天;选派机关干部下基层锻炼,无基层工作经历的到司法所锻炼时间为2年,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锻炼时间为1年;加强双向交流,建立优秀年轻干部和优秀司法所长交流任职机制,实现优势互补,进一步促进干部成长,推动工作发展。
蹲点期间,省司法厅机关干部要围绕基层司法所职能参与5项实践活动:走村入户参与一次矛盾纠纷化解;深入村居、小微企业参与一次法治宣传教育;开展一次法律服务,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为乡村的法治建设提出建议意见,为乡镇企业开展法律体检;参与一次特殊人群管理教育,走访了解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教育矫正和帮扶情况;开展一次社情民意调查,深入乡镇干部、企业经营人员和群众,了解他们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期待和需求。
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姜明要求,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要契合基层实际开展工作,务求实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不给基层增添负担,找麻烦。要在全面了解情况、掌握情况的基础上,与基层同志共谋发展。要切实转变作风,增进与基层、与群众的感情,努力为司法行政改革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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