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永杰
六一前夕,我接到了一个朋友的短信,说,六月一日宴请大家,主题:“庆祝六一儿童节”。噢,好萌呀!一帮六十岁左右的老家伙竟然提前去庆祝早已逝去的节日。祝酒词紧扣主题:“诸位老兄老弟,今天我们都是孩子,在我们的节日里想说就说,想闹就闹,想哭就哭,想笑就笑”。哈,一片哄堂大笑。于是,我想起了儿时滋生的一些莫名的“率真”。
5岁时,听大人讲男人和女人拉手,女人就要生孩子。一次,我无意中拉了小女孩的手,接下来就害怕、不安,一直到第二天看到她没生孩子才松下心,却又生疑:她咋没生孩子?幼时的歌德玩着妈妈给他买的瓷器的盘儿、锅儿,当他再也玩不出什么名堂时,就把瓷盘瓷锅一件件抛到街上去,摔得那样清脆。先贤孟子小时学人跪拜号哭,办理丧事,学人家经商叫卖,屠宰猪羊,导致孟母三迁。
法国作家莫罗阿说:“任何人都得去经历人生的一切阶段;思想与年龄必得同时演化”,这里的思想演化就是指人的社会化。人的社会化是人的本质表征,是由自在(更多的是自然属性)向自为(更多的是社会属性)的转化过程。在这个社会化过程中,每个人由于主客观情况不同,所表现出的具体特征是不一样的。
教育、环境、主体是人的社会化条件的“三要素”。在中国思想史上有孔孟为代表的“性善论”(人性生而为善)和荀子的“性恶论”(人性生而为恶)之争,但不管哪种都注重后天的教化;环境对人的影响至关重大,伟大的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过“让每一堵墙都会说话,发挥出教育的功能”就是这个意思;主体是人的社会化最关键的要素。主体具有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教育、环境都要通过主体起作用。大体可分为三种主要类型:
第一种类型是“正当型”。其表现特征是:自强、宽容、正义、利他。“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这来自《易传》的两句名言,体现了自强不息和宽厚包容,张岱年先生称其为“中华民族的精神”,正义表现出人格的力量、信仰的追求。
有了正义才会在滚滚红尘中,面对蝇营狗苟、逐名夺利时,立身不被浮名累,涉世应持本色坚;利他,社会学认为是一种亲社会行为,即泛指一切符合社会期待的有益于他人的行为。在佛教中,欲求利于他人是最重要的。利他是一种境界,冯友兰先生的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的“四境界说”其中,道德境界、天地境界就是一种利他、忘我的人生境界,有了这种境界,就会“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山林之远则忧其君”;利他是一种价值取向,有了它也就会“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第二种类型是“封闭型”。所谓封闭型是指:“在社会化过程中,主体为躲避因社会化带来的矛盾,采取消极的隐匿或者伪装的方法,而形成具有负向价值、变异的一种类型”,其表现特征是:无我、失尊、虚伪、孱弱。写到第二种类型,最具有典型性的是契科夫的短篇小说《套中人》,寥寥几笔就把一个胆小、孱弱、没有自尊、丧失主体的“套中人”别利科夫勾勒得活灵活现。当下,类似这样的“套中人”在我们的人群中并不鲜见。“无我”就是无主体性、无独立性,凡事随波逐流、唯唯诺诺;“无我”就失尊。孱弱,是“封闭型”的意志与行为的表征,是无我、失尊、虚伪的逻辑必然。契科夫笔下的别利科夫那句口头禅:“哎呀,千万不要惹出什么事端!”正入木三分地刻画了这类人软弱无能、胆小怕事的可怜形象。
第三种类型是“唯我型”。所谓唯我型是指“在社会化过程中,主体为攫取自身的既得利益而采取的不正当手段所导致的主体自身的异化,使其成为‘利益’的奴隶的一种类型”。存在主义大师萨特有一句血腥的名言:“他人即地狱!”正是对“唯我型”阴险心理和撕裂、变异的价值取向的逻辑诠释。“唯我型”是可悲的,他处心积虑地惶惶于追名,汲汲于逐利。
最近看了一篇报道,说的是一位记者采访了将要处以极刑的杀人犯,有意思的是记者对这个杀人犯进行了时光倒流的遐想,他说他(杀人犯)当在妈妈抚爱的襁褓里时不也是可心逗人吗?是的,从儿时的纯真到社会化后自为理性的形成,人类是付出代价的。总之,今年提前过了一个不同凡响的六一儿童节,我理性化地悟出了一个道理:儿时的纯真是可爱的!人的社会化是必然的!但愿社会化过程中人多一份真善美,少一些假恶丑!
如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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