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情况
坚持好干部标准和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情况
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规定情况
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情况
促进干部担当作为情况
“一报告两评议”
党委(党组)每年应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接受对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所提拔任用干部的民主评议
提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对象,地方一般为本级党委近一年内提拔的正职领导干部;其他单位一般为近一年内提拔担任内设机构领导职务的人员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专项检查离任检查
党委(党组)开展常规巡视巡察期间,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应当通过派出检查组等方式,对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书记离任时,应当对其任职期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检查
责任追究
对违规选人用人问题,党委(党组)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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