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为方便小区居民随时取件而安装的快件箱,如今却带来了新“烦恼”。为保证投递效率,不少快递员在未取得收件人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选择将快递投入快件箱,由此引来不少消费者的抱怨和投诉。快递“最后100米”痛点究竟该怎么破?
投递服务成首要申诉问题
在上海市闵行区的一个居民小区,快递员王德彬一早来到小区门口的快递柜,扫码后将这一小区居民的快递按包裹大小装入规格不同的快件箱中。随后,系统会给用户发提示短信,提醒居民及时取件。
“有时打电话问,客户会说‘不在家,要不明天送吧’,或者干脆不接电话,这都挺浪费时间的,放到快件箱里一了百了。再说,爬七楼和到一楼送件,都是一样的钱,大家都不愿意上门送。”王德彬的想法比较有代表性。不少快递小哥告诉记者,除了生鲜和大件,只要有快件箱覆盖的地方,现在“默认”选项都是送入箱。
“我已经多次和快递员说送上门,但他们还是不征求意见就放到快件箱。”上海市民张秀兰说,平时会网购一些米面粮油,“年龄大了,就想通过网购少走动一下,结果还得下楼搬。”除此之外,一旦消费者没有及时去取,超过时限可能还要收取保管费。
国家邮政局公布的2019年一季度邮政业消费者申诉情况通告显示,投递服务是消费者申诉的首要问题,占申诉总量的40.7%。
快递员送件入箱最“合算”
“去年平均一天送快递200件,今年涨到250件,不用快件箱根本送不过来。”上海快递员余勇说,如今他每月送快递7500件,有近3500件是投快件箱的。对于他来说,送件量是最重要的考核指标之一。
青岛一家快递网点负责人迟梁告诉记者,快递员送一个件,平均收入是1块2。如果用快件箱,根据包裹大小不等,快递员每个要掏3到5毛钱。“如果不打招呼直接放入快件箱,一个上午就可以投递120件到130件,而如果每个包裹都送件上门,只能投递70件到80件。折算下来,还是用快件箱更合算。”迟梁说。
去年11月国家邮政局出台了《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对在约定保管期内的快件,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不得向用户收费。并且,运营企业应当在保管期到期6小时前再次通知收件人及时取出快件。一位快递从业人员告诉记者,如果在未征得用户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把快递投入箱产生了超时费,这种情况下用户可以联系快递公司,要求快递员重新投递。
■背景资料:2018年5月施行的《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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