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雪君)近日,海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各市县政府及省直部门压减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等提出多条具体要求,以贯彻落实中央过“紧日子”精神。
在压减一般性支出上,《通知》要求,海南2019年一般性支出压减比例达到5%以上,鼓励市县在原压减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压减力度,市县压减比例一律不得低于5%,压减的资金用于重点支出。同时,“三公”经费支出也有相应压减要求。
《通知》明确,在2019年省本级、市县“三公”经费年初预算限额的基础上,按照3%的比例压减“三公”经费支出,鼓励市县提高压减比例。
而在压减公务接待经费方面,海南省要求省本级、市县各部门应优化调整支出结构,确保本部门的接待费压减比例不低于3%。因公出国(境)经费也同样要压减,省本级、市县各部门应优化调整支出结构,确保本部门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压减比例不低于3%。
此外,对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和购置费,《通知》提出压减目标:省本级、市县各部门应优化调整支出结构,确保本部门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和购置费压减比例不低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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