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李晓霞)5月9日,市农业农村局与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在广州签订“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就共同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建设达成一系列合作议程。根据协议,兰州高原夏菜将在符合相关标准的前提下以更直接的方式进入粤港澳地区,成为该地区的“菜篮子”基地。这也意味着兰州高原夏菜在高质量发展和市场高端化运营方面开辟出了一条新路径。
协议强调,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坚持“安全为本,品质优先”的理念,共同促进构建标准化、现代化、便利化的“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流通及质量安全监管系统工程,拉动粤港澳大湾区及内地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提升粤港澳食用农产品供给能力,提高粤港澳大湾区及内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协议还就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双方共同认可以现行有效的中国海关总署有关供港澳农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及香港实施的《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等标准为基础确立统一供“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以获得海关备案作为生产基地进入“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的前提条件。
根据协议,广州将加快推进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便利流通平台,出台相关政策积极支持兰州市符合“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进入平台流通,同时还要协助兰州市在广州品牌农产品博览会等大型展会开展大宗农特产品推广流通,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农产品消费市场、营销企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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