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项项落实
近日,西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该区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新闻发布会,自治区财政厅会同区税务局介绍了2019年该区进一步落实减税降费的具体政策。
为使西藏自治区群众享受减税政策红利,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个人所得税法的通知》,从2018年10月1日起,与全国同步将法定费用扣除标准提高1500元。在此基础上,自2019年1月1日起增加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同时,提高个人取得的交通、通讯补贴收入限额扣除标准,公务交通补贴每人每月4000元,公务通讯补贴每人每月1000元。
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普惠性减免政策使全区绝大多数小微企业减轻了税收负担。根据优惠政策,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而且在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标准放宽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企业资产总额在5000万元以下,从业人数在300人以下,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00万元以下。同时,明确了该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税额顶格按50%减征。且上述税种(附加)的其他优惠政策,还可以叠加享受。
同时,从2019年4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降至9%,主要行业税负明显降低;保持6%一档的税率不变,但通过采取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加税收抵扣等配套措施,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从2019年5月1日起,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现行的20%降至16%;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现行的19%降至16%;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
据悉,西藏2018年出台的减税政策在2019年3月份申报期实现翘尾减免税费29445.15万元,2019年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在2019年3月份申报期实现减免税费1397万元。
李梅英
新闻推荐
今年“五一”假期迎来4天“加长版”,成为消费的又一黄金窗口。当前,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巩固,假日消费的火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