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这是新时代中国经济鲜明的特征。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必须加快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绩效评价、政绩考核,创建和完善制度环境,推动我国经济在实现高质量发展上不断取得新进展。但是到目前为止,高质量发展的评判体系尚没有完全建立起来,高质量发展缺乏明确的导向。因此,构建高质量发展的评判体系是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当务之急。
第一,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首先要构建评价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只有这样才能更加科学地对经济发展水平进行多维度衡量,并找出我国当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所存在的缺陷和面临的问题。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建立的前提是明确高质量发展的维度。我们主张用经济发展的有效性、协调性、创新性、持续性、稳定性和分享性六个维度来建立指标体系。在评价维度确立的基础上,再考虑具体的指标确定。过去指标体系反映经济建设方面的指标偏多,反映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指标少,并且在衡量经济高速发展水平时多采用单一指标,只能反映出某一方面的数量特征,缺乏整体性与全局观。高质量发展则要求我们增加反映产业、行业、地区等各方面的结构协调性方面的指标、质量效益指标和新动能发展指标,多用质量效益指标去考核各类主体。特别是在加入质量指标时,要多从工业增加值率、企业杠杆率、有效投资率、产能利用率几个方面考核经济的发展状况,从而更好地反映价值链分工、经济发展结构、劳动者报酬及投入产出的比率。在评价时应更加重视民生事业发展和资源环境改善情况,并将就业、收入、消费、生态环境等指标重要性不断提升。从长期与短期、宏观与微观、总量与结构、全局与局部、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等多个维度探讨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的构建。
第二,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明确其政策体系,在宏观政策层面上要做到尊重市场、尊重规律、尊重趋势。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就要把数量型政策与质量型政策相结合,长期政策与短期政策相结合,把正向引导与负面约束相结合,运用负面清单制度来引导高质量的发展。从完善宏观政策、产业政策、微观政策、改革政策、社会政策等多个方面健全更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在宏观政策中要把握好经济发展的基调与大方向,在发挥财政政策、金融政策等数量型政策的基础上,更加重视人力资本政策、技术创新政策等质量型政策的作用。在产业政策中落实对行业的指导与帮扶,积极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和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在微观政策上加强对企业的激励提升其竞争力,在社会政策上给予民生更多的关注。同时政策体系的核心在于有效的协调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即以竞争政策为基础,通过建立和维护竞争秩序来保护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从而通过产业政策来促进产业结构的高级化。此外高质量的政策体系要求政府更多地把政策重点倾注在培育科技创新上,以此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与传统产业升级转型相结合,以信息化为支撑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三,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高质量发展应在宏观、中观和微观层面都有所表现,因此在这三个层面上都应建立合理的标准体系。首先,在宏观方面高质量发展要坚持效率标准。在稳定当前合理的经济增速的同时,加强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培育,释放出经济发展的潜在增长率,为长期发展提供保障。其次,在中观方面高质量发展要坚持结构标准。表现为结构合理的产业系统和梯度合理的地区差异。合理的产业结构是我们充分利用人力、物力、财力实现国民经济部门协调发展的前提,而尊重地区差异并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也是中观层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落脚点。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下要做到生产要素的跨区域有效流动,从而解决资源配置在区域间的不平衡、不协调等结构性矛盾问题。最后,在微观方面高质量发展要坚持市场标准。表现为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系统化和品牌系统化,系统化的质量标准是对市场进行监控、纠正与改进活动的重要途径。通过推进产品与服务的质量系统化,有助于对其进行考核与衡量,并促进其在对比中实现升级赶超。而品牌系统化则要求我们抓好品牌建设的工作,培育出能够代表民族形象的大品牌。
第四,高质量发展的统计体系。数据是做决策的基础,统计工作有助于我们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进行科学搜集、整理和分析,从而全面科学地反映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状态与新进展。要加强统计制度的改革与创新,加快对经济发展中的新动能、新经济的统计制度以及统计方法的建立,对经济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充分实施动态监测。同时,继续利用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等新兴技术来提高统计生产力,变革统计生产流程,提高统计效率,提高数据质量。同时在统计对象方面,高速增长的统计多以企业为主,高质量发展应更多关注人的统计,比如对就业失业、消费行为、生态环境、城市基建、医疗保健、教育养老等的统计。只有这样,高质量发展才能实现立体、多样和以人为本。此外,由于传统的统计信息难以突破部门的限制进行多部门互联共享,容易形成信息孤岛。高质量发展统计体系的建立要重点解决这一局限,实现统计体系的共建共享,有助于各部门对形势进行全面的了解并以此做出统一科学的判断。
第五,高质量发展的绩效评价体系。高质量发展下的绩效评价就是对其完成程度及投入与效益进行的结果分析,追求这一效益意味着我们要一定程度上淡化对经济增长速度和数量的追求,而更看重质量与效益的提升,更看重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生态建设的协同发展。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要从四个方面来考核:一是经济增长速度,它是高质量发展的基石,高质量发展下的经济增长速度需要靠效率提高来驱动,具体表现为较高的资本产出效率、劳动生产率、全要素生产率等,这也是我们对经济增长速度进行科学评价的主要方向;二是经济结构,高质量发展阶段的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比重比高速增长阶段有显著提升,同时在这一阶段我国的产业与产品在国际分工中应处于较高分工地位等;三是创新成果质量,这是绩效评价可信的关键。在科技创新水平的绩效评价上应重点关注代表高质量专利的三方专利所占比重、国际论文引用数等;四是经济可续性,高质量的经济应当是健康可持续的,不能仅关注眼前的利益,即今天的使用不应减少未来的实际收入。从可持续性出发,我们应注重单位GDP能耗、污染物排放量、PM2.5及城市优良空气比率等方面的绩效。
第六,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体系。经济发展的高质量不能仅依靠市场的作用,还需依靠政策进行联动调节。而为了防止宏观调控所出现的寻租设租和政策失灵等问题,就需要建立一套合理的政绩考核体系来规范顶层设计。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指标要求我们弱化速度指标,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切实破除唯GDP论,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把质量提高、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对于限制开发区域,不再一味地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减轻其总量压力,以防地方政府在经济建设时为追求经济总量而忽视了经济发展的可持续。同时政策的不稳定也是抑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成因之一,因此在构建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体系时应引导地方政府和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克服政策设计中的短视性,从长期出发进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建立政策决定的终身负责制,运用法律和政策制度进行监督使得政策决定更加慎重,从而更有效地实现经济调控措施的软着陆,进一步发挥政策的理论前瞻性和现实指导性。
(作者单位:西北大学中国西部经济发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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