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挑万选为女儿找了所心仪的学校,但是离家较远,是住校还是走读?两条路都试过之后,温州一名家长给出了霸气方案——买房车陪读。这一家子住在永嘉县,女儿欣欣在温州市区上小学。这学期,这家人花了近50万元买了一辆房车,停放在学校对面,这样女儿出校门就到“家”了。(4月12日《钱江晚报》)
家长买房车停放在学校对面陪读,与租房、购房式陪读看似一样,都为了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实际却有明显区别:租房、购房式陪读,是遵循教育部门的规定,符合就近入学的规则;但买房车陪读,是家长排斥就近入学,哪个学校好就选择哪个学校,就把“家”安在那里。
早在1986年,《义务教育法》就明确了适龄孩子就近入学的权利。为了不让女儿输在起跑线上,永嘉的这名家长不让女儿就近入学,打了永嘉义务学校和教育部门的脸。虽然这是个别家长的选择,不能说明永嘉的义务教育质量欠佳,但这多少与当地教育部门吸收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不到位有点关系。当然,也有可能是家长固执己见,根本看不上永嘉的学校,或者是欣欣在永嘉就近入学有其他障碍,所以家长宁愿多花钱舍近求远在外地找学校。
如果说买房车陪读是霸气方案,有钱的家长可以复制,那么为女儿千挑万选学校,恐怕没有多少人能及。这不,这名家长觉得买房车陪读不是长久之计,又给孩子物色了杭州的一所学校,下半年可能将孩子转到杭州就读。
家长合法挣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谁也不该说三道四。可家长买房车陪读,明显是排斥“就近入学”政策,由于是义务教育,其做法显然增加了公众的教育焦虑,影响了义务教育的公平,教育管理部门应通过政策完善,在保障义务教育公平的基础上,加大非“就近入学”者的负担。
异地义务教育学校,不是承担外地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定学校;家长放弃就近入学,选择异地心仪的学校,却没有为异地做出贡献,影响了当地孩子公平入学。有钱人可以任性,但政策应该更呵护绝大多数普通百姓的正当权利,保障当地孩子公平入学权利,让异地来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承担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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