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经管中心提供
2019年,街道未进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社区已于4月初(将于近期)开展改革工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中央部署的一项管全局、管长远、管根本的重大改革,是建立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的现代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是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优化农村资源要素配置、焕活农村潜能、助力乡村振兴实施的重大举措。关于群众关心的股东资格界定问题,将在遵循相关文件规定的基础上继续以“广覆盖”为主导思想,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的贡献等因素,做好调查登记、分类筛选、征询意见,依法科学规范界定成员身份。同时,将拟参与股权分配的成员名单张榜公布,提交党员、居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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